cdyao wrote:
先看圖,圖中小黃行駛...(恕刪)
這就是台灣交警 台灣法規
地上畫的標線可以說是可以廢掉不用畫
反正不違規那畫上不就是畫心酸浪廢錢罷了
只要非設有雙白線在兩旁或是最外側車道左側未繪雙白線
都屬非專用車道
地上畫上箭頭可以朝天朝地朝向黑洞都馬可以
因為沒有強制力因為沒有強制力因為沒有強制力





有的員警會開單,有員警用這條來說嘴
好棒棒!一國兩制!再來有好幾制!



wetty wrote: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
「得」:有沒有雙白線, 都可以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轉彎箭頭, 就要轉彎; 應該不是沒劃雙白線, 就可以直行.(恕刪)
但有網友指正
此法解釋為 『畫有雙白線,才是為「專用車道」』
若沒有雙白線,地上箭頭愛怎畫就可以怎麼畫(~~~~~誤),你偏不照箭頭方向是可以的
因為該箭頭指示方向無強制力
不知有無強者去信相關單位詢問一下到底誰對?
要解釋此問題真不知如何答問,對方才聽的懂用白話回答你
而不是貼貼法規外加有看沒有懂的白話
在中國在日本法規裡也無寫到需搭配雙白線才能成稱「專用車道」
一條黃線加箭頭,禁止變化車道
不按箭頭指示方向就是違規
台灣的頗喝喝!
設計一大堆無錄用標線還無強制力,有看沒有懂的標線更是多如毛,學半套就自稱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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