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我因為早上通勤時在這裡的右邊第二車道,由劍潭路右轉承德路,收到一張罰單因為行車紀錄器薦舉的結果我相信許多人都收到了從GOOGLE MAP可見原本右線二車道是可右轉的後來應該是塗銷了但是衡量此處早上通勤的車陣加上大量跨越承德路的行人我個人認為設置兩個右轉車道是合理的但交通單位既因某些考量撤銷右二右轉的權利雖然大家慣性地在此右轉我只能說違規就是違規被檢舉了只能改進自己只是,此路口直行車遠少於右轉車,設二右轉應該比設二直行來得合理不是嗎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規還是應該因時因地制宜有需要還是應該持續修改
ekin1982 wrote:不會 警察也是要吃飯的 自己也是偶爾會違規 沒必要做個高道德的正義魔人..(恕刪) 警察也是要吃飯的?(那吃相還真難看!) 您自己也是偶爾會違規!!(沒必要做個高道德的人?)不併排叫高道德?那併排不就應該叫罪大惡極(聽起來的確是)!光偶而違規對交通的破壞力就很大了,併排就更不用講了!
宇** wrote:如題看到警察並排停車買便當 你們會檢舉嗎 檢舉會成功嗎?剛回家路上有點塞 雖然是騎摩托車雖然這條路上常常有人併排 可4....這次是警察耶 你知道停車的定義再來大聲。駕駛座上還有人,踩著煞車,有併排停車?那紅綠燈下全部併排停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