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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餐停斑馬線


SteveMcGarrett wrote:
不用'一定'要拍到...(恕刪)

檢舉照片不需要在上面有時間戳記,所以任何一台手機的相機功能拍照後,不要修改檔案,原檔傳給警局就可以檢舉了

porsche run wrote:
吃早餐停斑馬線可檢...(恕刪)


這種還算好的,還會靠邊

有的直接給你並排還留超大的空隙

乾脆停路中間好了
這種人就是要檢舉 影響市容 醜八怪
你們都錯了......不一定要拍到駕駛座.....只要拍到併排不管裡面有沒有人.....只要超過幾秒以上沒動.....或影響到交通

就可以開罰了.....而且只要遠遠拍車頭兩張就好......我檢舉從來沒拍駕駛座的....100件成功95件
一定沒駕照,賞他一個痛快
porsche run wrote:
吃早餐停斑馬線可檢舉...(恕刪)
檢舉「違規臨時併排停車」,就會成立。駕駛座無人,叫違規停車,有人叫做違規臨時停車(但要拍兩張以上,證明靜止),照罰。這台前面有車,明顯未移動。應可成立。

SteveMcGarrett wrote:
不用'一定'要拍到...(恕刪)


敢問,檢舉的時候要不要附檢舉人的姓名,住址,年齡或身分證字號等?
1.樓主的影像截圖很明顯看得出來三菱汽車駕駛座沒人在座

2.二台機車同樣違規,應該一併送件檢舉,否則會被人說大小眼。從圖片中前方機車車牌遮蔽了而路旁機車車牌沒遮蔽這點看來,樓主應該也是檢舉了。

mi30182 wrote:
檢舉的時候要不要附檢舉人的姓名,住址,年齡或身分證字號等?


各縣市規定或有不同,不過基本的姓名、住址、電話這些都要,網路檢舉需要e-mail信箱,有的縣市需要附上身分證字號供認證之用。

當然是請他想吃一頓高檔的早餐阿
自私的人 請檢舉吧 有檢舉有機會
如果時間允許 直接打110請警察過來取締
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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