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ptography wrote:替樓主感到可憐機車...(恕刪) 有什麼好可憐的呢?看樓主的照片機車違規就大做文章拿來作文章的還是老早就不合時宜的禁行機車同一張照片汽車違規就裝死當沒看見樓主每次出現必被打臉不是沒有原因的
.展哥. wrote:雖然現在政府逐漸塗銷...(恕刪) 這是哪裡?若是我甚至騎進內車道都有可能,因為有時遇到巷子出來的汽機車又不喜歡先停看左右來車在走的自殺隊,騎路邊根本找死,再說我可是有繳牌照稅的白牌機車,只給我擁有權卻沒有行使權太扯了吧?
圖中乍看似乎是4線,所以內側兩線禁行機車似乎合理。但外側在細分為2機慢車道,那不就是在挖洞給路邊停車的跳?誠如其他人所說,萬一路邊停車的熊熊開出來,你在機慢車道是否有足夠的閃躲空間?既然要如此區分,在兩大跟兩小中間設個小型安全島不就好了?一來機車要駛入禁行機車道有一定難度,二來汽車要在路邊臨停,這也要考驗口袋的深度。該路段不知違停的是否已經檢舉?
kang19780315 wrote:上面還寫著快慢車優先,這又是另外一個歧視,連機車都不敢寫,怎麼不寫機車專用呢? 你也太離譜,地面上白色的變體字明明就是機慢車優先,再怎樣也不可能變快慢車優先?況且機慢車優先就包含機車與慢車,哪有連機車都不敢寫的道理,不作機車專用道是因為這路段道路右側還要供作車輛轉向與準備停車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