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說什麼 wrote:小弟汽車在紅燈跳左轉燈前一刻左轉與機車碰撞時號誌同為紅燈機車車速約60-80吧我車速約10km但初判表出來寫我未依號誌行駛對方未發現肇事因素(等於我100%責失)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是我們同向倘若我闖紅燈 那對方應該也是闖紅燈才是?無法理解初判表怎麼會這樣求開釋.. 那就是闖紅燈快點賠錢了事!!
樓主是想釐清這100%肇事責任的問題。如果說自己的方向是紅燈轉左轉燈,那對向車道應該是黃燈轉右燈(或是已紅燈)。為何是樓主要承擔100%的肇事責任?我也覺得不合理。應該要申請調路口監視器,如果機車也闖紅燈,應該也是負肇事責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Y34IR2MmaA這是我的車禍影片我0肇事責任,有行車紀錄器最好還是提供給警方之後再申請初判路口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的影片有差如果當初我沒提供影片只看監視器我可能變有責任
黃燈是這樣子的, 黃燈亮起前已進入路口的車子有路權,亮起後未進入路口的車沒路權, 出事應該負3~5成責任所以, 能舉證對方搶黃燈時, 你肇責才能降低, 否則依燈號版大就是全責還能說什麼 wrote:先來個事故圖小弟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