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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訴訟問題

cdrun2687 wrote:
ch570117 您...(恕刪)
看來樓主的對法令的認知真的有待加強,以下為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2條:
[安全椅]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小型車:指自用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不包括營業小客車及救護車
二、幼童:指年齡在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之兒童。
三、安全椅:指國家標準(CNS)11497 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中所稱之嬰兒用臥床及幼童用座椅。

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4條:(攜帶幼童搭乘自用車)
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
一、年齡在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者,
  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
二、年齡逾一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者,
  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
三、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
  並應依安全椅產品檢附之說明書所示方式,確實將安全椅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
第一項幼童安全椅使用規定,如因幼童體型特殊顯無法依規定使用者,得用適當之安全椅。
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
應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全帶。

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5條:(攜帶幼童搭乘自用車的但書)
小型車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條之限制:
一、有急救送醫、受傷、身心障礙或安置於安全椅對其醫療或健康有不良影響之情形,
  經相關醫療機構核發證明文件者。
二、當駕駛人以外之車內乘客,
  對幼童授乳或進行日常生活必須之照顧(指安置於安全椅不能從事之照顧)時。

[安全帶]
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第5條:(攜帶幼童搭乘計程車)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有下列情形者,得不適用第三條之規定:
一、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
二、營業小客車後座附載應依第三條第四款規定
  搭配使用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之兒童。
三、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一日前登檢領照之小客車,或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製造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
  其車輛製造出廠時後座未裝置安全帶之後座乘客。

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第4條:(攜帶幼童搭乘自用車)
孕婦及搭配使用安全椅之兒童,應依各廠牌車主使用手冊正確繫妥安全帶。
車輛在發生意外事故後,應檢查或更換安全帶,確保安全帶之操作正常。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另外.....法規明訂大眾交通工具嬰幼兒可以不用乘坐安全座椅!相關回答如下.....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針對大客車是否須附帶兒童安全座椅答覆如下:
查目前汽車行駛應繫安全帶及附載幼童應安置於安全椅之相關法規,僅規範小型車附載幼童應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至大客車僅規範駕駛人及指定座位之乘客應繫安全帶,因此,大客車附載幼童如未安置於安全椅,並未違反規定。
我來此發問的目的決不是要得到安慰討拍,
只是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在訴訟與和解之間真的很難抉擇,
但現在看來大多數人的經驗認為訴訟即使贏了所得到的賠償也不見得好多少,
那在後續調解過程就會偏向與對方和解了,
感謝大家寶貴的意見
自己吃下來吧 . 他不是還賠你五千 .

我上週在高速也遇到了 , 事發當時什麼都好 , 在國道警局上也講會由保險理賠與負責 .
結果事後我沒肇事責認跟他討論保險不足額的拖吊費大家分攤一下 .
畢竟我不可能把車丟在外縣市的修車廠再自己想辦法回台北然後再跑來跑去 .
我也了解保險公司不太可能全額付這筆拖吊費用 ,
但我沒肇責我都願意一起分攤這筆錢了 , 請他出個兩三千元沙米思就好 .
結果還被肇事的嗆聲 , 現在都搞不懂這是什麼世界 .
我跟我太太都想過提告 , 提告前應該要走數次調解庭 ,
這樣算來付出的時間跟回收的金錢是成比例嗎?

這種王八蛋不是沒有報應 , 只是時間未到 .

cdrun2687 wrote:
我來此發問的目的決...(恕刪)
小弟的經驗.修了30天..對方沒有補貼這30天內的交通費..法官判的..
而原廠也只提供5天代步車..保險只補貼一天1000元.
而自己租的車..費用無法向對方求償.有單據也不成立.

很多人都說 用民事去求償.更多金額.這是不對的.

cdrun2687 wrote:
ch570117 ...(恕刪)


您的車有沒有保險? 有沒有警方筆錄還是沒有筆錄直接警局
對方說一句他會負責, 就離開了?

汽車上路 汽車所有人, 駕駛者 都得要對這車負擔起所有的
責任, 無論車輛是否完善, 各項指示燈 車體 引擎 肇責都是~

車體損失險的重要, 只要您有保丙式以上的車體險, 都可以
讓保險公司直接接手後續處理事項, 無論是你的過失還是對方
的過失, 如是對方的過失, 先修車 後續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

很多都是發生事情了才後悔沒保險

祝福你 針對你自以為的後續賠償 官司順利
我就是喜歡 完美的曲線 ~

applenny wrote:
您的車有沒有保險?...(恕刪)


樓主現在是人家有幫他修好車,但是要對方也負擔他的修車期間交通費用啦,這個就算自己有保車體險也沒用,你的保險公司也不會去幫你討交通費用的,除非你有另外保了修車期間的代步車險這樣你的保險公司也才會賠這條然後會去跟對方討.
阿肥百貨 wrote:
而自己租的車..費用無法向對方求償.有單據也不成立.

tigerliu wrote:
除非你有另外保了修車期間的代步車險這樣你的保險公司也才會賠這條然後會去跟對方討.




這樣看下來

沒有保「代步車險」

自己租車只能自己付

去打官司要也要不到




有保「代步車險」

保險付,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討

但是保險公司去要,就要的到了





保險公司拿單據去討,一般人也是拿單據去討

法官看到保險公司就會賠,看到一般人就不賠??


金額不大的話,打民事庭只是找自已的麻煩

樓主太有自信了,連備案都沒有,吃虧也不奇怪了

就當買個經驗吧
cdrun2687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最...(恕刪)


我也是建議你和解

雙方都有保險 不需要鬧大

進法院曠日廢時 結果也不會理想

最重要的是

你的要求有蠻多不合理的 法官大概也不會同意你吧

租車...勉勉強強 但對方可主張部分負擔 不是你想租什麼車就可以租
油錢...你用自己的車也是要加油喔
請假...我真的暈了 你自己請假跟車禍有何關係?

雖然你有多想法 但多半跟你自己調度有關 跟車禍沒有直接的關係 很難得到法官的認同

你的索賠必須是車禍直接造成的 不是自己調度 然後都算在對方頭上

我反而對要修2X天的車廠怪怪的 一般哪要修那麼久?

也許跟對方多要一些 (7000?)趕快把車修好拿回來用 比較實際吧~~

另外很多車廠都有代步車喔~~ 修理期間可以借來用用

保代步車險,保險公司會給錢。但是不會向對方要。
法律條文有規定, 交通費用只給付往返居家跟醫療機構的費用。
也就是必須要受傷就醫產生的費用

我最近車子也被人逆向撞壞。詢問法務跟保險公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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