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 sandy wrote:
因為我朋友當時走的時候被後方要轉彎的汽車駕駛按喇叭,並且斥責這邊沒有斑馬線,不能走.
A. 讓了,就只有行人違規而己;但行人沒有掛牌,無法檢舉
B. 不讓,雙方都違規(有牌的,還有被檢舉的機會);不幸撞到行人,再加一條刑事
imlkt84 wrote:
即使汽車要讓人,也不能免除行人過馬路就得走斑馬線的義務。
一個聰明的駕駛人,就知道選哪個
然後發覺不對啊
如果我在右下那個角,我連想過去走斑馬線都沒辦法
交通單位是因為設置限制沒畫,還是忘記畫,可以去反應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
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
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
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沒說有設置前款設施但是沒設完整要怎樣
另外這一百公尺範圍內,是指該路口斑馬線後一邊的距離一百公尺,也就是不含沒有斑馬線的那一邊
還是前後一百公尺(總長變兩百公尺)
或是前後五十公尺(總長一百公尺)
smile sandy wrote:
如果是綠燈,但地上...(恕刪)
感覺起來走在 "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是OK的
我會先從右下往右上走
這路口不畫或許是因為左右轉車流都往這個方向吧,交通單位希望行人去走有斑馬線的那一邊
但走紅色箭頭的路線,好像也沒錯
134定義應該要再完整一些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