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pinlin wrote:從您的說明來看,跟...(恕刪) 不好意思~我有幾點疑慮對方左轉前有打方向燈,且有停車等待對向車陣離開後左轉Q.請問車陣離開後有馬上轉嗎?尊夫人屬於車陣內嗎?如果不屬車陣~那與前方車陣的距離有多遠?一、對方轉彎車需讓行直行車,而轉彎車輛並未注意對向來車,但因轉彎時車速為15公里下,故肇責為40%未注意的情況Q.請問尊夫人有按喇叭或閃大燈警示對方嗎?依當時速限40公里轉彎會提高肇責嗎?如果轉彎車速1公里的肇責會是?二、我老婆雖為直行車,但行經路口時並未減速查看來車,且直行車於100公尺前即可看到對向來車欲轉彎而未即時減速,故肇責比例為20%。Q.行經路口未減速這點我同意~但如果因為是綠燈~又見前方轉彎車於車陣過去後仍然原地不動呢?轉彎車也可於100公尺前看到對向直行來車而禮讓~車陣過去隔了100公尺還沒轉彎??這中間大約六七秒的時間轉彎車在做甚麼?三、忠明南路與向上路的路段,車速限速40公里,我老婆車速依煞車痕跡推估事故發生時車速應為50公里左右,超速10公里導致無法立即煞車,導致事故發生,是為主要發生原因,故肇責比例為40%。Q.這點讓我頗為訝異學術單位用煞車痕跡推斷行車速度應該也不敢保證百分百精準小弟覺得每個物理條件都會互相影響~像是柏油路狀況(溫度~磨損~碎石沙)天氣(逆風~順風~氣溫)重量(車重~駕駛體重~載重~剎車時重心偏移)車況(剎車狀況~胎紋~胎溫)推論出來的超速10公里都未必準~卻成為主要發生原因~這部分還判肇責40%...如果科學鑑定的車速遠超於速限我還能理解您的似乎不太科學...另外第一次看到<若有超速情事,那直行車的肇責不管怎樣就會很高>的論點感覺特別要求直行車應注意轉彎車~而減速或停止來禮讓轉彎車卻不太要求轉彎車應注意直行車~而繼續待轉來禮讓直行車您是不是被黑了??照此論點~以後看到很快的直行車就不用禮讓了~彎過去讓他撞還有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