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0109 wrote:請教這個概念是不是...(恕刪) 假設肇責是汽車七成、機車3成汽車修8萬、機車修2萬,兩者加起來共修了10萬,10萬就依肇責比例去分攤,汽車主負擔 7萬、機車主要負擔3萬,汽、機車主都各自修車的話,機車還要自掏腰包付給汽車一萬。
yu_gimmy wrote:假設肇責是汽車七成...(恕刪) 感謝原來我一直理解錯誤看似樓主違停無法免責但是又有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是一台超跑 明明是他撞人但是他的保險桿要80萬 機車只有10萬那機車全毀 還要賠17萬不是很吃虧
台灣的法律判決本來就很畸形7:3這種責任分攤搬出來 我也可以當法官了直行車撞到一個左轉不看的車也有責任直行車撞到從外側車道迴轉的車也有責任事情都有前因後果就像無照駕駛撞到人居然不是檢討他為何無照上路他如果不無照上路怎麼會發生車禍?對於這種前因本身就應付完全責任
junsport1983 wrote:我會想直接拿機車大鎖K凹他的板金...(恕刪) 這叫毀棄損壞(簡稱毀損),刑事責任。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54
請等交通裁決所的裁決書出來再說,雙方可以就車輛損傷找原廠進行檢修,請技師把新傷的部分指出來,並且拍照存證,然後請技師提出報價單,等裁決書判決出來後再依肇事比例去做分攤,在雙方還沒談定賠償前建議車子就不要再騎了,以免到時候對方不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