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u.kaku wrote:小弟昨天收到這張”...(恕刪) 地點符合即可, 現場有標示即可, 沒必要拍到那四個字..超速照, 都有拍到限速那個圓形標誌嗎? 幾乎都沒有嘛.. 既然那個路段還沒取消, 那就不要再掙扎了, 趕快去繳錢...
嗯!!!發文就必須有接受評論的心理準備,小弟平常心以待,小弟也不反駁只截圖後面路段,但小弟也相對質疑,要取締違規,起碼也要照個給違規者心服的證明,那為什麼員警不將鏡頭往後拉,讓4個字入鏡,網友說的,就算超速,起碼照片裡都會帶入官方的測速錶數據,小弟也會認同,而不是給個讓小弟有模擬二可的模糊地帶照片,小弟也不會吝嗇申訴的。至於會不會裁撤罰款,小弟亦是與各位抱持相同的想法: 0% 啦。不意外。kaku.kaku wrote:小弟昨天收到這張”...(恕刪)
kaku.kaku wrote:小弟昨天收到這張”...(恕刪) 不錯了....你有沒有遇過.....上一週被拍禁行機車...地上也有禁行機車...下一週繳完錢後,再騎這條路時....地上禁行機車的字竟然塗掉了....我覺的這比較漚...
kaku.kaku wrote:那為什麼員警不將鏡頭往後拉,讓4個字入鏡,網友說的,就算超速,起碼照片裡都會帶入官方的測速錶數據,小弟也會認同,而不是給個讓小弟有模擬二可的模糊地帶照片,小弟也不會吝嗇申訴的。...(恕刪) 如果你認為 照片拍到背景環境建築等糢糊 或 取景範圍太窄與其它很多地點都有撞景 之嫌, 沒辦法明確証明此照就是該路段拍的.那就去申訴啊..檢舉人應具備資料及注意事項:四、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一併含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