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老實說兩輪除了稅金較高的250CC以上重機,其他兩輪無論機車或自行車,應該統歸類在慢車即可..(恕刪) 一般道路速限是50~60公里綠牌白牌機車時速都能超過80公里正常巡航時速也超過60公里了這樣算慢車??
BAGGI0 wrote:一般道路速限是50~60公里綠牌白牌機車時速都能超過80公里正常巡航時速也超過60公里了這樣算慢車?? 跟這沒關係否則公車在市區就不會被限速40公里了綠牌白牌機車正常巡航時速也非超過60公里不是人人都有那技術騎那麼快,壓車不會的很多,看過連黃牌的都有還要看車子的保養與老舊程度
BAGGI0 wrote:一般道路速限是50~60公里綠牌白牌機車時速都能超過80公里正常巡航時速也超過60公里了這樣算慢車?? 兩輪再怎麼快還是兩輪,更何況要求路權之前,稅金要不要提高?大型重機因為稅金繳的重,他們當然有資格要求路權,但一般機車要求路權?況且我是認為現在機車的路權和腳踏車沒兩樣,其實機車與腳踏車統稱慢車就好,路權比照一致,至於自行車就改掛牌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