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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文]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規定


chang2520 wrote:
台灣路上的亂像本來就來自於用路人的無知與自以為是
待轉區從來就不是機車強制兩段轉的要件

拿到駕照的人真的有去看過法規的不知道有多少人阿...

無須兩段式左轉的路口,也沒規定機車不能待轉

另外與其怪駕駛人不知法規不如怪到底是誰弄出這麼複雜的規定,別說一般民眾不知道,有時連警察也不知道到底這個路口是否可直接左轉

photoshap wrote:
第四個路口為文心路(三線道),此時機車欲左轉時,不用兩段式待轉,怪了?


不好意思!
我可以請教一下 三線道是怎麼看得嗎?



我怎麼看都不太需要待轉欸!! 況且文心路那邊的待轉格子裡面 也沒有註明為 機車停轉區!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經查大業(文心)路段為雙向單車道(不含慢車道)、該路口未設置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無需兩段式左轉,且該車係以緩慢車速由車道側邊逐漸駛入車道內側至路口左轉前有使用左側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核其行車狀態無違反行車之相關規定,故不予舉發。


線道數目是看你行駛的路,不是你要轉的路
你走大業路,不管你要轉什麼路,車道數目都是看大業路

但,主要還是以道路標示為依據決定要不要待轉
如果立了兩段式的牌子,不管幾線道你就是要待轉
.展哥. wrote:
無須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恕刪)

展哥,你說的很對,因為真的很亂,
有人,應待轉而未待轉,被開罰;
有人,卻因不應待轉而待轉,被開罰。
網路上提供的案例如下:
http://dslrfuns.com/1083/scooter-waiting-zone

wvsslin wrote:
不好意思!
我可以請...(恕刪)

wvsslin大,你看的那條是大業路,文心路才是為三線道。


gamekingkid wrote:
線道數目是看你行駛的...(恕刪)


gamekingkid大,目前現況,和政府機關的回覆,
就如同你所說的,一切依路口是否有設置標示為準,
這或許也跟我們是成文法系的制度有關。
個人認為、問題出在轉彎的方式吧

板上有人認為騎車的轉法還可以、但我認為大有問題

其一、他切到左側的時間太晚了

其二、沒有仔細確認後方車輛

其三、方向燈打爽的、很多開車的也都是轉的時候才打燈

假如那台機車有先仔細的確認後方來車、早點切到左側、早點打方向燈

做到這些要素、直接轉左還會危險嗎?肯定不會!

很多人反彈免兩段的原因就是在這、政府的考照制度太差勁、根本就沒有教正確的用路觀念

所以很多人轉彎就是直接從外側大範圍的掃過去

不管是機車、汽車、腳踏車、行人、都應該正確的建立起"來車"的概念才對

任意剪別人線、然後再來吵什麼末注意前方車輛之類的

倒不如先注意自己有沒有切進去別人的動線吧!



photoshap wrote:
展哥,你說的很對,因為真的很亂,
有人,應待轉而未待轉,被開罰;
有人,卻因不應待轉而待轉,被開罰。

請不要硬凹了
幾線道要不要待轉根本就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的開車方式
根本就不算狀況的狀況也能被你搞到險象環生
你比對方危險十倍以上

很多人開車時看到機車就認定"他會造成我的危險"
卻完全無視自己比對方危險多倍
樓主的影片提供了很好的示範
這些人的錯誤觀念不改
台灣的交通就不會有好的一天
嚴格來說,那台機車在轉彎前一直保持在車道內,跟樓主是前後車關係
同車道行駛應該是後方車要注意前方車

真的撞上了,樓主輸面比較大
更何況他很大機會有體傷....

sinfulseal wrote:
個人認為、問題出在...(恕刪)
9313145 wrote:
雖然他方向燈有點晚打...(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
除了燈晚打 這點很...(恕刪)

真理之手大,9313145大,
文中是表達我當時以為機車必須要待轉,故認為直接左轉是不合理,才會以喇叭示警,
機車因左轉而煞車減速,並非是故意上前靠近逼車。


.展哥. wrote:
說實在的兩車道以下取...(恕刪)

chang2520 wrote:
快車不按照快車的規定...(恕刪)

.展哥.大,chang2520大,
兩位都對民粹有很深刻的想法,不過民粹一詞其實是中性不帶褒貶價值,但這不是政治版,這邊先跳過吧。

yanyu_911 wrote:
所以啊!很多人都馬是...(恕刪)

yanyu_911大,
你這個案例真的很特別,而依目前得到的結論來看,就是有標示才要待轉。
或許是因為法律只訂定大方向的原則,而保持地方政府自行管理的彈性吧,畢竟法律有限,現象無窮。

photoshap wrote:
展哥,你說的很對,...(恕刪)



我覺得這裡有個盲點欸!!

依照您的舉例,您應該是要採用大業路的道路來看是否需要待轉,而非是轉彎的道路線道數量為依據!!!!

也就是說,基本上大業路在許多的路口是不需要待轉的(除非有指示需要待轉),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覺得在文心路(三線道)為什麼不用待轉!!

反過來說,如果是行駛在文心路上(三線道)經過許多的路口 通通都是要待轉的!! 再次說明,是否要待轉與即將轉入的道路線道無關!是以當下行駛之道路有關!


另外,已經有其他前輩說明了,您在行駛過程中與另一台欲左轉的的機車為前後車關係,同樣行駛在道路上都享有路權!!
現實層面來講,對方一開始的確來了個假動作,但是法律上來說 他只是較晚打方向燈罷了,並沒有任意轉彎(已經有提前靠左了)
如果真的撞上去了,個人小小淺見,您的肇責可能會比對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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