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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覺得政府該開放雪隧變換車道?

不用開放換車道,隧道開放換車道太危險了

要解決很簡單
雪隧車流幾乎天天過年
就天天比照連續假日收費
夜間23-07免費其餘時間倍收
拉開價差至多三倍

這樣就算仍然無法解決問題
至少也達到分流以及充裕國庫之效
講句老實話, 單純國人觀念有問題, 國外也沒有限制隧道不能變換車道,

但國外多數人(絕大多數)都能遵守慢速車靠右, 所以人家敢開放隧道可變換車道.


反觀國人, 光一般高速公路都一堆車占著內車道不讓(是有皮卡丘嗎?), 想當然爾~

雪隧內沒龜車才真的是天方夜譚~ 所以想要雪隧不塞車(or超車道保持暢通), 慢慢等吧!
以日期管制小型車通行權,奇數日就奇數車牌行駛,偶數日就偶數車牌行駛,
反正已有電子收費系統,違規就開罰單。
larrytyan wrote:
西部幹線有了高鐵,高...(恕刪)

也許不值得期待…但至少北宜之間往來又多一個選擇
總比想一堆方法但卻不太可行還好吧?
larrytyan wrote:
我覺得要解決雪隧塞車問題可以考慮2個方向:
1. 重罰龜速車 (例如:與前車距大於100公尺,且車速低於 80KM,處罰6000元)
2. 開放雪隧變換車道

其他恕刪


第一點我大力支持
龜車必須施以重罰
才能有效解決

第二點想都別想了

YouTube 隧道內變換車道影片

隧道內油氣聚集不散都積於路面
如開放變換車道、極容易發生危險
一撞上隧道內悶燒 搶救又困難
一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不然就增收雪隧通行費用
使用者付費
再區別尖峰時段與離峰時段的費率
larrytyan wrote:
雪隧通車已10經年...(恕刪)

隧道內多裝幾台測速照相機就可以慢慢改善龜車問題。
車多問題的話,或許匝道儀控是個方向,
計算隧道內車子的數量再開放,
使隧道內車子的數量控制在某個數量內,
類似家樂福的停車場管制數量的意思,
但政府的策略是車多即不再開放進入隧道。
雪隧通車已10經年了,塞車的問題也已經10年了。
還需要幾個10年來慢慢改善呢??

我的意思是: 思考完成後立刻行動, 然後再調整

看到小賢子 wrote:
隧道內多裝幾台測速照相機就可以慢慢改善龜車問題。...(恕刪)

larrytyan wrote:
雪隧通車已10經年...(恕刪)

總比甚麼都不做要來得好一些,對吧~
鬍鬚小哥 wrote:
最後我說啦 國道5收費貴一點也可以

然後宜蘭人維持原價

貴一點 自然人就少去一點啦(恕刪)


不必要戰地區吧

那宜蘭人去台北要收貴一點嗎?

台北人可以不去宜蘭(遊玩居多)
但是宜蘭人能不來台北(上班/辦公等等)嗎?


個人覺得時速低於60就罰1萬這樣最有效
匝道前2公里外線畫設雙白線禁止插隊變換車道中急煞硬切等腦殘行為




一堆人不知道為什麼路那麼大那麼直一條就是很愛踩煞車

木柵隧道每天都在亂煞車每天都在追撞
主旨: 雪隧塞車問題改善方式
姓名:
處理情形 :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我是雪隧長期用路人,對假日屢屢塞車有所建言。

雪隧通車初期,大肆宣導隧道內安裝多部測速相機,以及超速一公里就開罰,導致用路人心生畏懼,龜速或拉超長的跟車距離,導致假日塞車數公里,用路人苦不堪言。

由後來雪隧開放速限到80公里,還加了10公里的緩衝不取締告示,表示高公局也意識到龜速行駛車輛是造成塞車問題嚴重的主因之一,但塞車問題卻不見明顯改善,目前計畫再將速限提高到90公里,但我認為必須要有其他作為,否則仍無法改善塞車問題。

1. 高速公路除了有最高速限,還有最低速限,最低速限60km/hr要能執行取締。 目前雪隧用路人只怕開太快會被開單,開太慢則是無所謂,12km的隧道,一台慢車就可以拖垮所有措施,影響12km的車流 (因為不能換車道),所以一定要嚴格取締慢速車。 所以第一步,請將隧道內的"超過90km取締" 訊息立刻換掉,改為 "低於60km開單取締"。

2. 只有隧道資訊看板訊息,不足以廣為人知,請連絡各平面與電視媒體,發出新聞 (可以配合速限提高為90km一併發出)。

3. 密集取締一個月,由於汽車時速表設計的誤差範圍,此舉必然引起被取締人申訴,最好引起各大媒體ˇ廣泛報導,造成人人皆知 "原來雪隧開太慢會被開單" 的大眾印象。

以上措施,必然能改善雪隧塞車數年卻一籌莫展的窘狀。

回覆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
承辦人:莊國欽
電話:(02)29096141#2359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kosel@freeway.gov.tw

主旨:有關臺端建議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臺端99年9月28日陳情內容敬悉。
二、 雪山隧道長12.9公里,考量隧道內係封閉空間、道路條件特殊,為策行車安全,故隧道內訂有最高、最低速限、禁止變換車道並應保持行車安全間距。惟如遇前方慢速車,該車道往往造成壅塞,影響車流順暢,車輛又無法變換車道,導致須慢速跟車至出隧道。
三、 針對雪山隧道內部分刻意保持過長行車安全間距或行車速度較慢之車輛,本局已配合以廣播方式請用路人加速前進毋須保持過長行車安全間距,必要時並廣播該車輛之部分車號,另於進入雪山隧道前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時速80以下車輛請行駛外側車道」,及於雪山隧道內CMS顯示「60公里以下取締」等資訊,以維雪山隧道內行車順暢。另國道公路警察局並針對未保行車安全間距及未達最低速限慢速車輛加強取締。
四、 臺端建議,本局將錄案參考。
正本:
副本:
回覆時間:99-10-4 下午 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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