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tyan wrote:
我覺得要解決雪隧塞車問題可以考慮2個方向:
1. 重罰龜速車 (例如:與前車距大於100公尺,且車速低於 80KM,處罰6000元)
2. 開放雪隧變換車道
其他恕刪
第一點我大力支持
龜車必須施以重罰
才能有效解決
第二點想都別想了
YouTube 隧道內變換車道影片
隧道內油氣聚集不散都積於路面
如開放變換車道、極容易發生危險
一撞上隧道內悶燒 搶救又困難
一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不然就增收雪隧通行費用
使用者付費
再區別尖峰時段與離峰時段的費率
姓名:
處理情形 :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我是雪隧長期用路人,對假日屢屢塞車有所建言。
雪隧通車初期,大肆宣導隧道內安裝多部測速相機,以及超速一公里就開罰,導致用路人心生畏懼,龜速或拉超長的跟車距離,導致假日塞車數公里,用路人苦不堪言。
由後來雪隧開放速限到80公里,還加了10公里的緩衝不取締告示,表示高公局也意識到龜速行駛車輛是造成塞車問題嚴重的主因之一,但塞車問題卻不見明顯改善,目前計畫再將速限提高到90公里,但我認為必須要有其他作為,否則仍無法改善塞車問題。
1. 高速公路除了有最高速限,還有最低速限,最低速限60km/hr要能執行取締。 目前雪隧用路人只怕開太快會被開單,開太慢則是無所謂,12km的隧道,一台慢車就可以拖垮所有措施,影響12km的車流 (因為不能換車道),所以一定要嚴格取締慢速車。 所以第一步,請將隧道內的"超過90km取締" 訊息立刻換掉,改為 "低於60km開單取締"。
2. 只有隧道資訊看板訊息,不足以廣為人知,請連絡各平面與電視媒體,發出新聞 (可以配合速限提高為90km一併發出)。
3. 密集取締一個月,由於汽車時速表設計的誤差範圍,此舉必然引起被取締人申訴,最好引起各大媒體ˇ廣泛報導,造成人人皆知 "原來雪隧開太慢會被開單" 的大眾印象。
以上措施,必然能改善雪隧塞車數年卻一籌莫展的窘狀。
回覆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
承辦人:莊國欽
電話:(02)29096141#2359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kosel@freeway.gov.tw
主旨:有關臺端建議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臺端99年9月28日陳情內容敬悉。
二、 雪山隧道長12.9公里,考量隧道內係封閉空間、道路條件特殊,為策行車安全,故隧道內訂有最高、最低速限、禁止變換車道並應保持行車安全間距。惟如遇前方慢速車,該車道往往造成壅塞,影響車流順暢,車輛又無法變換車道,導致須慢速跟車至出隧道。
三、 針對雪山隧道內部分刻意保持過長行車安全間距或行車速度較慢之車輛,本局已配合以廣播方式請用路人加速前進毋須保持過長行車安全間距,必要時並廣播該車輛之部分車號,另於進入雪山隧道前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時速80以下車輛請行駛外側車道」,及於雪山隧道內CMS顯示「60公里以下取締」等資訊,以維雪山隧道內行車順暢。另國道公路警察局並針對未保行車安全間距及未達最低速限慢速車輛加強取締。
四、 臺端建議,本局將錄案參考。
正本:
副本:
回覆時間:99-10-4 下午 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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