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騎車時用手機+不戴安全帽+吐檳榔汁,滿分台客 RX78NT12003 wrote:反正檢舉就對了,雖然晚上視線不好些,但有檢舉就有希望 反正是上傳影片,又不花一文錢.要不要開罰,由當地交通警察自行決定,檢舉人毫無損失.不過,我個人覺得車牌號碼算是清晰可辨,應該會檢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