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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事故責任是否應該應將交通工具的安全係數列入計算?

哈哈 還蠻妙的 重點是 裝甲車 能上路嗎 ?
還有 高速公路的目的是啥 ? 重機 其實 是要開放上路的 不過要有方法.....可惜帶多人執著於法規 執著於安全 執著於一定要上高速公路.......這種心態讓我覺得 高速公路為啥一定要開放........
還有 會玩重機的 並不一定比開一般汽車的窮........
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會擔心不小心撞上重機
難道這些人的駕照都是雞腿換來了嗎?重機騎在路上都看不到嗎?那是不是怕撞上重機的人要去考駕照或是體檢,更應該限制這些人上路吧!
看到車子都要保持距離,看到重機也不是一樣嗎?

真是不懂這些人的擔心...
我從國外回來... 聽到什麼 "應注意未注意" 這種鬼東西!... 沒遵守規則被他人撞就是活該... 哪有時麼注意的? 大家都是只有2個眼睛兩個耳朵... 難道台灣法官有4眼4耳又有靈異?... 其實真的不是路權不路權的... 是安全還是不安全的!!
說真的在國外重機上國道不等於台灣也適用..

姑且不要討論守法觀念跟駕駛觀念...

觀念是因人而異而不是因國家而異..

但是人家國外交通事故法條跟台灣的有一樣嗎??

就如上頭有大大提到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某些條件來說...

是很不公平的...

還記得前一陣子的新聞..

小偷進屋行竊..屋主回來發生扭打..不小心將小偷勒死..

在國外我相信不用多說什麼...

但是此事件反而屋主被質疑本身的技能(好像是陸戰隊的)跟停手的時間點..

另外..小偷家屬也覺得偷東西是事實..但不該勒死他..

反而還要向屋主索賠..

一樣的事情不同看法跟判決..

對台灣的交通事故法條是不是也該正視它..

針對目前重機上國道而做適度的修改..

不只保障重機騎士也保障其它車種用路人...
我只覺得應先廢除過失致死罪才是首要的,
別人跑出來找死,關你何事阿...
白白吃上一條過失致死。

潘德拉 wrote:
如果這句話是正確的...(恕刪)


+1
我也覺得應該先把應注意這種鬼東西修掉之後
再來討論重機是否可上國道~~
我只在意一件事,要記得修法:

重機如因故摔車,無論機械故障/路面異物/撞到蜜蜂/擦撞/天候/旁車濺水/風壓等因數摔車,後車撞上都要無條件要免責!本人2002年於快車道上撞上鑽車縫摔車的騎士,那種狀況沒人能閃的過!雖事後免責但出庭相關費用遠高於對方索賠費!!三次調解庭調解員還一直無理偏向騎士!!!

因該少人能像我一樣,不投降堅持拼到底!!!
我家小妞蛀牙了~

yoyo68taiwan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恕刪)


你不知道車子有死角的問題嗎……?
尤其是右邊的死角……

我只知道國道出車禍 拖出來都沒血 身體都軟趴趴的 因為體內都撞碎了

重機哦

運氣好的話 我猜頭 手 腳 都在不同的地方吧

運氣不好的話 一堆人跟著一起撞 多少破碎的家庭要去承受

只因為爽與帥
這個想法太爛了
根本就是保障富人、霸凌窮人的想法
更何況過失傷害或致死
只要有1%以上就成立
所以我認為這想法只有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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