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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指變換車道


鯊魚冰棒 wrote:
你檢舉了嗎???...(恕刪)

+1

sunce15 wrote:
話說那天小弟載著老...(恕刪)

po在網路上他不痛不癢...
唯一讓他有感覺的就是檢舉他....
檢舉它,另外,如果比中指畫面夠清楚的話,順便告它公然侮辱吧~
我會耐心跟著等待他再違規然後檢舉更多
駕駛習慣不好的人,要再找到更多的違規項目很容易
連生氣都懶~
國道上連續變換車道的不少,
過一、兩個縣就會見到一個。

這大客車看起來像是故意的
上面這篇的車主在討論大客車不當駕駛,
可發文者在11秒時自己也連續變換車道,
下面居然沒人討論。

可見這類違規也被視為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重機仍不能上國道都是國民駕駛水準不夠造成的,
怪不了別人囉!!
sunce15 wrote:
話說那天小弟載著老...(恕刪)

你這個檢舉應該會成功,因為他讓你踩剎車了,表示他侵犯到你的路權。

我曾經檢舉過一台不斷連續變換車道的舊tucson,結果國道警察跟我說他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有打方向燈,所以難以成案。連續變換車道這一條基本上只有在平面道路能用,國道上不適用。

對了請在七天內趕快檢舉,過了就無法檢舉喔!然後一定要附上影片,不可以用youtube連結。
原來是真的,
國道上可連續變換車道,
是我錯了,

以後人人都可以這樣開囉!!
一上交流道就可以直接變換到內側車道了!!

以下引述自國道警察局 :

Q : 請問如果從外側車道打方向燈後,一次切換兩車道至內車道,這樣是否構成違規事實??該如何舉發呢??

A : 有關您詢及一次變換兩個以上車道是否構成違規一節,依現行法規規定,如變換車道過程中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與鄰近車輛保持足夠間隔及距離,此變換車道行為並不構成違規;另依上開規定,以車速明顯高於正常車流,並多次急促的變換車道,且變換車道過程中未依規定保持適當行車間隔及距離,致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即可認定為蛇行之違規構成要件。
每天開這段路,這種車還不少耶

樓主拍到的那台車,很明顯的加速不足就切入主線,又連換兩車道(台灣無處罰,美國有),又沒有回頭看(那個位置照後鏡看不到),侵害中線車道路權
要是遇上大貨車,就可能直接GG

大溪交流道北上,很多車車速不足就切入主線(理應在加速車道加速到80公里才能駛入主線車道),甚至直接侵入中線以及內線車道
以前每周都可以在這裡看到兩起以上的連環事故,常常有火燒車

後來大溪北上有修正交流道設計,將原來兩個北上匝道入口整併成一個,並延長加速車道後,事故量已經明顯下降



我沒記錯的話不管是平面或國道等,連續變換車道是沒有罰則的,~~~~(有錯鞭小力一點)
依樓主的影片應該是要以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來檢舉,
話說有次我在台中也遇到這種,剛進國道就一直往內線切,完全不管主線道上的車,叭他還沒用哩!
媽的,這真的是垃圾廢渣!!!
sunce15 wrote:
話說那天小弟載著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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