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連續變換車道的不少,過一、兩個縣就會見到一個。這大客車看起來像是故意的上面這篇的車主在討論大客車不當駕駛,可發文者在11秒時自己也連續變換車道,下面居然沒人討論。可見這類違規也被視為沒什麼大不了的事,重機仍不能上國道都是國民駕駛水準不夠造成的,怪不了別人囉!!
sunce15 wrote:話說那天小弟載著老...(恕刪) 你這個檢舉應該會成功,因為他讓你踩剎車了,表示他侵犯到你的路權。我曾經檢舉過一台不斷連續變換車道的舊tucson,結果國道警察跟我說他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有打方向燈,所以難以成案。連續變換車道這一條基本上只有在平面道路能用,國道上不適用。對了請在七天內趕快檢舉,過了就無法檢舉喔!然後一定要附上影片,不可以用youtube連結。
原來是真的,國道上可連續變換車道,是我錯了,以後人人都可以這樣開囉!!一上交流道就可以直接變換到內側車道了!!以下引述自國道警察局 :Q : 請問如果從外側車道打方向燈後,一次切換兩車道至內車道,這樣是否構成違規事實??該如何舉發呢??A : 有關您詢及一次變換兩個以上車道是否構成違規一節,依現行法規規定,如變換車道過程中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與鄰近車輛保持足夠間隔及距離,此變換車道行為並不構成違規;另依上開規定,以車速明顯高於正常車流,並多次急促的變換車道,且變換車道過程中未依規定保持適當行車間隔及距離,致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即可認定為蛇行之違規構成要件。
每天開這段路,這種車還不少耶樓主拍到的那台車,很明顯的加速不足就切入主線,又連換兩車道(台灣無處罰,美國有),又沒有回頭看(那個位置照後鏡看不到),侵害中線車道路權要是遇上大貨車,就可能直接GG大溪交流道北上,很多車車速不足就切入主線(理應在加速車道加速到80公里才能駛入主線車道),甚至直接侵入中線以及內線車道以前每周都可以在這裡看到兩起以上的連環事故,常常有火燒車後來大溪北上有修正交流道設計,將原來兩個北上匝道入口整併成一個,並延長加速車道後,事故量已經明顯下降
我沒記錯的話不管是平面或國道等,連續變換車道是沒有罰則的,~~~~(有錯鞭小力一點)依樓主的影片應該是要以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來檢舉,話說有次我在台中也遇到這種,剛進國道就一直往內線切,完全不管主線道上的車,叭他還沒用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