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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就神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來看,機車是同車道的前車(法規上,機車也是汽車),神鴨是後車,所以是神鴨同車道超車,未保持50公分以上安全距離,責任由神鴨100%吞下,與救護車無關

台灣的機車騎士,有個被教壞的惡劣壞習慣,就是愛把明明是汽車的機車當成腳踏車騎,硬是要騎在道路邊邊上才爽,這下出事了,可真的是爽到找死!
畫面很清楚,
機車與汽車屬於同一車道車輛,
而汽車為後車,
如前文朋友所言,
汽車由後方進行同車道超車且未保持50公分以上之安全距離,
所以汽車應負最大責任~
三寶閃車都不看旁邊有沒有車,汽車超過機車也不看機車會不會閃車
機車汽車都有問題.
有觀察救護車時.就因該減速禮讓.
但沒有看到雙方有減速.一個閃避一個無視.

結果:騎士提告傷害.汽車損失慘重!
Terrencesylphy wrote:
閃避逆向停救護車,...(恕刪)
台灣允許分割車道,是允許機車還是汽車?還是兩者皆可?

(a) 機車與小汽車本來在同一車道,為前後車關係,因為車速差異,後來兩車形成併行狀態,小汽車在左,機車在右,分割有形單一車道成無形兩個車道。

這時機車向左偏移,算不算是變換車道?

兩車於此時擦撞,可不可以說是轉彎車未理讓直行車?

(b) 試想相反情況,小汽車向右偏移,算不算變換車道?如於此時擦撞,可不可以說是轉彎車未理讓直行車?

(c) 還有一種情形,小汽車提早三十公尺打右轉方向燈,並且減速慢慢向右偏移至車道之內的最右側,本在後方同一車道的機車因速度差異,並且利用車道外側的路肩(15公分白線外側應該不是慢車道),行進到小汽車右側,此時小汽車跨越15公分白線,發生擦撞。請問這算不算是轉彎車未理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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