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3399 wrote:
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170...(恕刪)
打110一定有效只是派出所想吃案而已
因為這種沒績效又兼跑腿的工作沒人想幹而已
我來說說我的例子吧
我有一台本田K7
這是我出社會領到第一筆獎金買的車
陪我上山下海15年
車子實在沒什麼大毛病也捨不得丟
就去辦了停牌
然後停在親戚家旁的私有地上
土地是在馬路邊的紅線內
但離紅線有點距離而且肯定是私有地
然後有一天車不見了
地上留下粉筆字
原來是當地人長期免費停車
看到那空地本來是停車位
突然出現無牌車霸占停車位
就去打110檢舉
警察也依道路交通處罰...巴啦巴啦第X條(跳過)...
以無牌車占用道路然後拖吊
重點是!派出所還打電話給我
跟我通知車被拖走了
這下事情大條了
我沒牌他怎麼查車號、車主?
然後我就拿著土地權狀先到拖吊場
查看業管通報單位
他當然不會讓我領車、而且還開我紅單
然後我查到是00派出所
我就去派出所找當時處理的員警
該員警一開始當然搬了一堆法條卸責
然後跟我說有事去找拖吊場處理
他們只是依民眾檢舉辦理而已
到這邊您就應該知道
無牌停在道路上的車輛是有法條規定可以拖吊的!
當然最後我車子要回來了
而且還是一樣幫我拖回原地停放
不過有聽議員說(沒錯、最後是找議員處理)
如果去申訴曠日廢時然後警員可能還會被處份
最後該警員自知理虧幫我付了紅單,然後請拖吊場幫忙拖回原地
我本來還要叫該員警來除貼紙膠...
但是、因為我是好人,想想就算了
現在那台車還在原地,而且旁邊的牆上還多了一個巡邏箱...
chiang : 下次還是選擇網購好了,沒事別再到百貨公司玩具部,那很可怕!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