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g wrote:最近發生車禍衍生出...(恕刪) 現在這件事..不是你的錯就是交警的錯..你的方向就是提告交警是肇事主因前提只有一點..你要確定交警當下沒叫你停車還有一點..你說你是第一台所以撞上..還是其實只有你一台前進.大家都停了?
如果此例成真那真的上路要更小心了已經遇過無數次因為義交的指揮導致交通狀況更為混亂本來燈號的秒數有考慮到交通流量的差異但因為義交的個人認知導致整體大亂非正式警察警竟能夠擁有如此大的權力真是非常不可思議好像也只有在台灣會發生這樣的事
義交有做筆錄嗎?如果有的話,應該會說明,到底有沒有指揮樓主這一方向的車輛停下來吧。應該不會有人指揮不同方向的車同時前進吧。印象中,幾年前有一個案例是義交指揮的爭議。 一起車禍有一方指控義交的過失,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結果壓力壓著經狀況原本就不好的義交運將喘不過氣來。這是電視上看來的,我也不記得誰對誰錯了。 是否有冤情,也不得而知。感想只是,某個人原本想為大家服務,結果弄到自己裡外不是人,這方面我還蠻同情他的。
es4241 wrote:交通法規,現場指揮... 這位大大有提到重點以前上課時老師有說過如果不是警察指揮,撞到還是以號誌為主,但義交可能也符合,這點我也不確定像一般守望相助隊等等工地的路人甲,是不用理他的因為撞到了,他們也沒責任,一切看當時的路權所以說啦,他是真的義交嗎?還是穿個背心就是了,請他做個指揮的動作,指揮動作正確嗎?國高中的交通隊都要學指揮了但台灣一堆路人甲不知道指揮什麼,完全看不懂手勢不是說好心不好,但好心也不能幫倒忙另外請問有通知保險人員了嗎?還有行車記錄器快去買一個吧,家裡有幾台車都裝一裝現在都用哪個當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