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lose wrote:我家右邊的路旁,原...(恕刪) 警察開單的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此條例中的「道路」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除非您的地有「供公眾通行」之事實,否則就不會也不能開單。另依「公路法」,水溝也是公路之一部分,而您那也沒有水溝,所以妥當了。但,停車就安了嗎? 可能也未必,如造成視線不佳引起車禍,您可能也會有事哦。
私人土地隨便停別人出車禍也不甘你的事一堆私人土地整個圍起來看不到我再轉角出車禍我不就可以告他一整個亂七八糟照可以開單的理論來說只要路口轉角的房子都不准停車嗎一堆大樓的涼亭下停滿機車有在路口轉角這樣不就可以開單出車禍不就要賠笑死人只要是私人土地你愛怎麼停就怎麼停只要不超出土地範圍私人土地就是私人土地不是政府既定道路不受道路法的規範建議立一塊牌子寫私人土地不然不知道的白癡檢舉或警察搞不清狀況開單你就要在那邊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