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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重車是原罪嗎?

加油啦~~~~
不管如何,面對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平安,順心的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就好
真要違規,沒人敢說自己沒有
真要正常,也是沒人說不要
因為紅牌而開紅牌,那...有哪種不能套用?
平安就是福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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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你應該知道我是誰 ... 生命中大部分的事情 不都是這麼矛盾 人 不是就是這麼痛苦而快樂的活著 ... 不要把別人的罪過拿來給自己當負擔 開心騎車吧 聊重車 我在重車論壇上等你 ...
ahluba wrote:
我不記得是哪一個條文規定紅牌車只准走快車道的,
有的話請Po來給大家看看,順便宣導一下...



根據93年重點執行項目,就已說明了哪些行為是違法的,要的話甚至可以查到罰緩金額

1第一階段: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針對下列有關行車秩序之十項重點執法項目加強取締。
(1)雙白線路段變換車道行駛者。
(2)變換車道或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
(3)四輪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慢車道。
(4)四輪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機車優先道。
(5)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行駛者。
(6)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
(7)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或禁止左轉路段迴車者。
(8)行駛於非屬指定車種之專用道。
(9)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
(10)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

引用來源



既然大型重機路權已比照汽車,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引用來源


另外96.11.1起公佈的執行與大型重機有關的重點執法項目

 (一)一般道路
  1.占用直行車道左(右)轉彎。
  2.以二段方式左轉彎。
  3.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
  4.非起駛、準備轉彎、停車或臨時停車,占用慢車道行駛。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資料




還是你要幫他硬凹一下
他不是任意佔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
他是有目的佔用?!


ahluba wrote:

對了,若是四輪汽車的車寬只有現在的三分之一,
你覺得汽車駕駛會不鑽嗎?
汽車不鑽只是因為鑽不過去而已啦,
你還真以為汽車很守法喔?


就是少部分駕駛總是有這種觀念,交通才會繼續亂

鑽不過去喔? 不會啊...
如果要鑽來鑽去,一路狂超車,我也很會鑽的
只是要或不要而已

開車守法的也很多,騎車守法的也很多
不要每次提到不守法的部份就指來指去的..
xxx怎樣...ooo也都這樣
又不是小朋友吵架
老是為犯的錯找理由怎會進步
重複發文,我很抱歉,自刪,我不是故意的,不好意思嘿...
redasslin wrote:
根據93年重點執行項目
............
(4)四輪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機車優先道。
............

另外96.11.1起公佈的執行與大型重機有關的重點執法項目
............
3.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
............(恕刪)

你再仔細看一次shiang23所敘述的...

shiang23 wrote:
像跨年當天
台北街頭就有一部
車牌好像是E(?)-21的
側面有Winston的圖樣
明明就該在快車道的
確不知道為什麼要學人家到處鑽
難怪大家看到紅牌車就要罵
...(恕刪)

"台北街頭"指的,應該就是一般的平面道路沒錯吧?
你哪一隻眼睛看到他提到"機車專用道、優先道"了?
既然沒提到,我自然假設他說的是"非汽車專用道"以外的慢車道啊,
也就是一般的最右線道,這樣有什麼問題?
什麼時候這一線道變成機車專用道、優先道了?
既然如此,你一直引經據典的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上面打轉,
是不是有點搞不清楚狀況?

假若這條車道上四輪汽車不得行駛,
那我每天在上面看到的計程車、公車、自小客車,都是海市蜃樓嗎?
見鬼了...

台北市,除了橋樑以及環快以外,還有哪裡有你提到的"機車專用道、優先道"?
你告訴我,我一定要去瞧一瞧...

redasslin wrote:
鑽不過去喔? 不會啊...
如果要鑽來鑽去,一路狂超車,我也很會鑽的
只是要或不要而已...(恕刪)


看來你也常做這種事情啊,
不然哪裡會知道你很會鑽?
天天練當然會鑽囉,嘴砲...

redasslin wrote:
開車守法的也很多,騎車守法的也很多
不要每次提到不守法的部份就指來指去的..
xxx怎樣...ooo也都這樣
又不是小朋友吵架
老是為犯的錯找理由怎會進步


我想,我的回文沒有為誰找理由吧?
我只是針對shiang23所說,重機"明明就該在快車道的"這句話,
好奇的發問一下,政府有規定重機"一定要、應該要、明明就要、非要"行駛在快車道不可嗎?
有條文可參考嗎?
結果你雞同鴨講,扯什麼機車專用道、優先道來了...
最後還來一句小朋友吵架咧,你帽子也太會扣了吧?


在道路 硬超就是罪 管你什麼車
小羊 大羊 重機 汽車都一樣~

不用誰說誰 ~
兩輪的已普遍被認定就是會亂鑽 述不知 尊重行人汽車的汽機車架駛還是存在的~
伴演好 自己所在位置的角色吧~

繼續這樣下去 紅牌的地位 在台灣這寶島上很難穩固的下來~

台灣人就是少兩個字 禮讓~ 當然腦殘的除外 腦已經殘了 也不用讓了....

搞的好人難做 做久了爆發也變得不禮讓 或 漸漸入鄉隨俗...
就我看到的重機都很守法....

直到2007/12/30日 由台東往南迴...

四台重機

強壓

對向車道

"逼迫"

對向車 讓位.....

當時是 四線道...+很大的路肩 實在想不出 為什麼會去佔用對向車道

完全讓我了解 什麼是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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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編輯 原因:為了完整敘述
redasslin wrote:
根據93年重點執行項目,就已說明了哪些行為是違法的,要的話甚至可以查到罰緩金額

1第一階段: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針對下列有關行車秩序之十項重點執法項目加強取締。
(1)雙白線路段變換車道行駛者。
(2)變換車道或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
(3)四輪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慢車道。
(4)四輪以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於機車優先道。
(5)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行駛者。
(6)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
(7)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或禁止左轉路段迴車者。
(8)行駛於非屬指定車種之專用道。
(9)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
(10)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

既然大型重機路權已比照汽車,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另外96.11.1起公佈的執行與大型重機有關的重點執法項目

 (一)一般道路
  1.占用直行車道左(右)轉彎。
  2.以二段方式左轉彎。
  3.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
  4.非起駛、準備轉彎、停車或臨時停車,占用慢車道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公(發)布(哪一條 自己找)

http://notes.npa.gov.tw/police/laws.nsf/ShowLaws/_42ask84loug9abpgimdoh59jn2aivs4ljas9amq0_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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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慢車道 我相信版上絕對有很多人不明白快慢車道怎麼劃分 大概認為最右邊的車道就是慢車道 或者沒噴上禁行機車這四個大字的就是慢車道吧 有興趣的自己去翻條文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ahluba wrote:
台北市,除了橋樑以及環快以外,還有哪裡有你提到的"機車專用道、優先道"?
你告訴我,我一定要去瞧一瞧......(恕刪)


有啦
承德橋和承德路石牌路和快到中正路那也有一段..

很多人真的以為紅牌只能騎快車道..
感覺

台灣的環境就是如此

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各種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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