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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出名的飆仔@@1/07更新,警察先生的回覆

光是看到連後照鏡都沒有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個X類
直接寄去條子局讓他們享受一下發紅的樂趣吧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之前不是有警察抓飆仔

都用撞的....

這樣飆仔才跑不掉...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如果樓主是新竹本地人,土生土長,對於BUBU飆仔們司空見慣,則新竹人直覺可得而知認為這是飆仔,這也似無不可


就我在新竹待了幾年時間來看,
直覺上說這二個是飆仔, 不過份.
剛來時覺得很恐怖,
現在也麻木了,
閃遠點就對了.
這應該是在中華路與東門街的交叉口吧

遇到這種的我都用我優異的性能海放他們

感覺BUBU JR他們騎起來就是小朋友車

而且在稍快的速度行駛下我還能冷靜的判斷路況(全罩帽)但他們早已淚流滿面了(沒帶或洞洞帽)
我發現他們還改翹牌! 罪加一等~ 嘿嘿嘿~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既然都PO上網了,為什麼不寄去警局告發?
給大家看看在路上小心,不如寄去給警察處理來得好吧?
治安靠全民,單靠警察也沒用啊!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我新竹住30年了...誰是飆仔我看不出來嗎?

我從新竹之心一路跟蹤他們...他們闖了民族路的紅綠燈

我本來要左轉民族路回園區的,乾脆跟他好了

還冒下被砸車的風險拍照,本來想拿出去窗外拍的,被我副駕攔住

這樣還被說是毀謗@@

飆仔是罵人的話嗎?搞不好他們還認為是稱讚勒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bm2000 wrote:
我也住將近三十年,你...(恕刪)


投信成功!您的來信相關單位已收悉,目前正在處理中。
【案號】09701040005
※請您記下你的案號以及e-mail,以便將來查詢民意信箱回覆結果。
新竹市政府敬上
METR1204 wrote:
a.....我是不想...(恕刪)


當然告不成毀謗,
查一下法條吧,

拍出車牌就成立毀謗,
那路上一堆在拍車子的玩家,
或條伯伯拍照告發的照片,
是不是可以先告毀謗,再繳罰單啊?

不要擴大解釋法條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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