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警察局報案,花2~3小時做筆錄。2.警察剛好有空,又很閒沒事,於是調閱附近監視器,3、4天整理出來,找到刮到你車輛的人。3.互相扯皮。調解會2、3次,每次半天。4.你很火大,決定提告,於是開始了漫長的訴訟程序。又花了半年到一年。5.庭外和解,對方象徵性的給你500元當作道歉。你突然覺得那輛老車差不多了,於是想賣給中古車商,但是價格超乎你想像的少,於是你還是把它擺在車庫裡。很少去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