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pp747 wrote:
你家失火了
消防車也要找好停車位才可以拉線灑水
緊急任務, 當然不用
jasonking56 wrote:
樓主應該不知道警察做的事幾乎都是急迫的事吧?
不一定
程青蛙 wrote:
下次你報警時 警察可能一小時才會到,因為他要花四十分鐘找好車位
不用, 交通規則有給警車停車的特權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規定:
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可以不用開警示燈, 但是要打方向燈、綁安全帶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執勤時, 可以停在一般人會被開罰單的地方
「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非緊急勤務, 沒有「芋圓芋圓」, 切換車道,還是打個方向燈,尊重其他用路人
不綁安全帶, 若是一般人不尊重自己的生命, 也就算了; 但, 警察因公受傷、死亡, 是全民買單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
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即使緊急任務, 也沒有豁免打方向燈、綁安全帶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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