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cher307 wrote:來當台勞轉眼數年,不...(恕刪) 非常佩服日本的這套制度相較台灣我們警力不足,程序更是欠缺所有人都不介意甚至希望便宜行事超速-照相-罰單-繳納然後就沒事了警視廳這種玩法拿來國內只會被媒體及民嘴狠狠修理最後得到"擾民"
如果說日本人守法也言過其實文中不是提到一堆男性參加道安講習之類的活動嗎??前幾天才在友站看到以前在01的小薛分享在日本違規的心得小薛提到日本的嚴刑峻罰加上考照相當困難導致日本人習慣開、騎車是用"讓"的甚至改搭大眾交通工具如果硬要說日本人守法不如說"怕"會更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