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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寓騎樓停放機車爭議?

以法律來說,看地契最準,簡單來說就是看持分。

以我家的舊公寓來說,當初建設公司在賣房子的時候,

騎樓有一半是一樓的持分,剩下的一半是其他樓層(六戶)的共同持分。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所以我們家樓下的騎樓有一半的所有權是屬於一樓住戶的。

只要他在不違反公共利益、影響大眾通行權前提下,

他是有權利禁止他人停車的,也可以使用騎樓地經營商業行為。

屬對私有土地的利用行為,應為合法。


所以你最好去看一下土地持分,如果說你們家的騎樓是全部住戶共同持有,

如何使用即屬管理行為,依法須經共有人半數以上同意後才能利用。
eesv wrote:
以法律來說,看地契最...(恕刪)

我們這執行騎樓攤販淨空專案(新北)
所有攤販禁擺騎樓 違者開罰
騎樓改被機車佔領了

lme11 wrote:
請問公寓騎樓停放機車...(恕刪)


機車停騎樓

結果晚上火燒車,火舌往上竄

燒死自己時,只能悔不當初

若沒燒死自己

也是公共危險

為何要停騎樓?怎樣都對自己不利
看地契最準囉
上面怎麼寫就怎麼做
我家是有地下室停車場的大廈,有畫機車區跟汽車停車格
之前也是有新搬來的在靠杯我們家在地下室停三台機車
後來地契拿出來~只有在地下室有汽車停車位的人才可以停車(通行)
從此以後安安靜靜不敢再吵
風~~
找了土地所有權狀(應該是看這個吧?)
我家除了3樓還有1樓騎樓5分之一的所有權
意思是否就不是1樓所說的騎樓全都是他們的

1樓騎樓不能停放車輛擺放物品擺攤的規定當然知道
(所以現在各縣市政府有退出騎樓政策,特別是捷運站火車站週邊)
但因台灣的特殊風俗民情文化
這種情形要徹底根絕是不可能
檢舉相關單位執法
但以台灣政府的行政效率及政治選舉文化
要徹底滅絕更是不可能
而且這個最後一定是所有人都輸
(弄不好還被洩漏檢舉人,我看最後我們家在這也住不下去了)

我們這一邊樓上住戶跟1樓他們也沒什麼恩怨啊?
就是因為另一邊沒空間停,才停這一邊啊
不解的是為何是針對性說我們這一邊住戶不能停放機車?
(意思就是1樓並沒有禁止所有人停放機車,但說我們這一邊住戶不能停放機車)
想說為什麼分這麼清楚?一直說我們這一邊不能停他們那一邊
昨天停放機車時已經停在很外面遮雨蓬下面,並靠近中間柱子這邊,這樣還不行?
並不是停在他們家門口,擋住通行通道
(所以我才猜測是跟1樓做生意有關,而把氣牽怒到我們這邊樓上住戶)

想說大家都是鄰居
互相尊重包容一下


騎樓就是不能停機車,


你是在鬼打牆什麼啦!


扯一堆有的沒的,


就是不會去租車位,


自己的車位自己租很難嗎?
騎樓並沒有規定「不能停車」(含機車),但是就算停放車輛,仍不允許妨礙公眾通行。可是因為騎樓仍屬「道路」,地方政府有權「公告」後禁止停車

至於騎樓如果屬「社區持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可以決定騎樓的使用方式,但是仍然不允許妨礙公眾通行。以上~
你不能停, OK, 他也不能停.
一停,你就檢舉,
大家都不要停,
多修理幾次就乖了.
我猜 樓主是怕機車淋雨

所以堅持要停騎樓

捨不得停路邊風吹日曬雨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機車停騎樓
結果晚上火燒車,火舌往上竄
燒死自己時,只能悔不當初
若沒燒死自己
也是公共危險
為何要停騎樓?怎樣都對自己不利

我家這邊,還有腦殘的樓上住戶,主動把機車停在樓梯間前方的騎樓,還自認為這樣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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