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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路口限速30公里?


frogghoul wrote:
你真的有去外國?美...(恕刪)


沒辦法一堆人沒去國外

滿嘴國外經


nilkkk wrote:
乾脆完全停止才能再...(恕刪)


最好是做到像美國看到STOP sign就要停車, 台灣都視停止線與停止標誌為無物
lph wrote:
最好是做到像美國看到...(恕刪)

我騎smax白牌停過,但是被後方汽車狂按喇叭,原想繼續跟他耗的,但是怕被k,只好趕快走!
wesho wrote:
沒辦法一堆人沒去國外...(恕刪)

或許他去的是印度?但是我反而希望台灣能像美國舊金山那樣,要不有些巷子內還設置號誌真的很無言,原本有些巷子內沒設,可是常出車禍等等就有號誌了,比如永和得和路的電力公司那邊原本沒號誌,可是不知什麼時候設置號誌,根本沒啥車還要在那瞎等!
因為汽機車會造成傷亡
所以應該禁止汽機車上路
所有人都用走的
應該不會有傷亡了

業餘領導專業的新政府

nilkkk wrote:
乾脆完全停止才能再...(恕刪)


你這麼說的確沒錯喔 才是正確的開車方式唷~~~

理論上道路口 看到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是該 完全靜止後再開

但是 台灣 包括我自己 也是 頂多降慢車速

但是 以前住美國時 這是 一條不便宜的罪

扣點和罰錢
nilkkk wrote:
乾脆完全停止才能再...(恕刪)
seatree wrote:
經過路口本來就要減速,國外一堆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還要"停車再開"。
台灣人的時間都比外國人還寶貴,連過路口降個速度都不行。...(恕刪)

那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或是支線要進入主線道的路口,
停車再開,是要你確定來車情況,同時也避免你被主幹道的車撞飛.

在美國開車,紅綠燈就是照燈號走,無紅綠燈路口就是一個Stop sign停下確認再走.
反倒是綠燈過路口,或是主線道經過支線道路口沒人減速,撞到就是闖紅燈或是支線車的錯.

如果你沒在美國開過車,那總該看過美國電影電視吧?
你怎不想想主角配角飛車不遵守規則的時候,每每造成其他車輛撞飛的原因?
當然,一般道路40~50 miles的速度比台灣高1.6倍沒錯,
但主要是"對"的一方,沒啥理由減速加上根本沒預料主角配角會衝出來才是重點.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剛上任耍耍官威而以,限速30可以限呀

只是看到測速要減速的更多而以,會造成後方追撞的可能性更大

限速50,上下班時間還不是一堆開六、七十

也沒比較會車禍呀,也不會撞死人呀

把三寶管好就會降低肇事率,自然就會降低死亡率
如果連綠燈都要減速成30
我看在台北,大家也不用出門了,
應該一出門就塞動不了
公車計程車都可以收一收了
只剩下捷運可以通

但沒有紅綠燈的就應該要減速,這是基本安全的觀念
moblemoble wrote:
覺得這新聞所報的訊...(恕刪)




不如建議這些官員

以後行經路口




機車騎士一律下車用牽的


汽車駕駛一律下車用推的




相信這樣一定能夠將交通事故減少到最低最低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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