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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以後會好好檢舉
davis0725 wrote:
可以未按規定停車罰6...(恕刪)
直接看車頭哪裡有損傷,
報案,跟對方索賠!

無冕王 wrote:
我看過類似的機車被拖...(恕刪)


我是這樣做沒錯...

常有的事, 千萬別動機車 否則可能吃不了兜這走被告惡意毀損這可是刑法伺候的, 路邊到處都是監視器所以別亂來, 碰到也只能摸摸鼻子吧. 除非你有時間...或是手機裡面把拖吊場的聯絡電話都記住, 但拖吊場是否立即處理就只有天知道了

這是台灣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呵...沒出事也才罰600而已....臺灣
機車族要被趕盡殺絕了
不過我覺得是太多老鼠屎亂停、三寶又多導致機車族變成全民公敵

可以開單~!!

小弟就曾經在逢甲看到警察針對汽車格停機車開單...

而且是整排的機車...至少有10~2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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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針對機車...只是在台灣很多人的觀念都很差
當然也包含汽車停在機車格的



但是小弟目前騎重機出去...都不知道該怎麼停車

真煩惱@@
汽車停機車格會被罰
機車停汽車格也會被罰
打110報案
會有員警來開單
應該可以直接請拖吊車來幫你把車移到他處喔
先拍照檢舉

再移車不小心失手讓他修車

有什麼壞掉的飲料什麼的順便不小心倒在座墊上

這世界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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