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很難說,如果「違章...(恕刪) 若是樹葉風吹擋到呢?或是一堆行人剛好擋住?道路的設計本身就不能完全以民宅的建蔽空間來設計而且適逢路口,若無燈號號誌標線,本應就減速行人站在人行道聊天,或等過馬路,要告行人嗎?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都沒錯!擺明想凹樓主的!哪天我在家看電視, 畫面太亮影響到他撞車, 他要不要告我?又哪天我在家裸奔, 他看了眼睛扭到心臟病發, 他的家屬要不要告我?凡事都搞成無限上綱, 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