冏天了 wrote:才1200,趕快付錢...(恕刪) 沒有證據就急著要賠喔?哪天有人拿著報價單說一個禮拜前停在你旁邊的車被你弄傷了,你也能這麼毫不猶豫的賠給他外加罰自己一個禮拜不開車嗎??不能的話就不要說風涼話。
sky912745 wrote:沒有證據就急著要賠喔?哪天有人拿著報價單說一個禮拜前停在你旁邊的車被你弄傷了,你也能這麼毫不猶豫的賠給他外加罰自己一個禮拜不開車嗎??不能的話就不要說風涼話。 樓主確認是對方車主倒車不慎有碰撞也是事實1200為什麼不賠??人家老實..只跟你要零件錢不然弄到人家不爽連烤漆還是什麼哩哩叩叩的跟你算甚至搞到上法院/警局/調解委員會的時間金錢都不知道浪費多少了
大叔勸你和解,因為,修車費用NTD1,200真的不多。雙方和解書簽一簽名,日後相看兩不厭。和解書沒有固定型式,下面是一個例子給你參考一下。和解書茲鑑於發生車禍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結案爰列和解條件甲方賠償乙方新台幣一仟二佰元整:嗣後無論任何情形乙方或任何其關係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上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甲方姓名○○○簽名蓋章身份証字號電話住址乙方姓名○○○簽名蓋章身份証字號電話住址
1200?1200很便宜阿上次有機車自己撞我後屁股烤漆色黏在我保桿上我討1500..(因為烤漆整隻的半價)但其實我拿粗臘擦一擦就掉了我是很賭爛那婦人自己頂我屁股,還跑去我車頭說我那邊也有傷(cow,妳要連車頭一起賠嗎?)
辛普森:D wrote:時間:105.04...(恕刪) 個人原則是3000元以內的話,二話不說就是直接賠.搞毛了對方,不管是上警察局或是法院,你的實際損失絕對超過3000.題外話,如果來1200都覺得是問題的話,就真的別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