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當下當然也是擺明不願意分期,調解委員也說照正常是應該要先付頭期款的,對方也擺明了說沒錢,讓她們分期就會好好付錢,看在對方家長保證的情況下,又不想麻煩跑法院,又希望可以好好拿到錢,只好相信人性,誰知道人性就是真的那麼不堪。。。
我比較想問的是調解是你們自己申請還是法庭上的調解?因為我這邊協助打官司案例(計程車撞前方機車造成2人1小孩受傷 事主我朋友 要求賠償一人10萬元 共30W)檢察官開庭當下有講明如果一期未繳視同全部到期由提告者遞狀提告毀約毀約會有一定的懲罰怎可能和解簽了不依約賠償也是拿對方沒辦法的歪理建議多去問相關法扶會或律師吧
DR嵐 wrote:我比較想問的是調解是...(恕刪) 在調解委員會那邊處理的,有經過法院認證,所以有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這條沒錯,但對方卻還是在逃避中,目前只能先等看看她的媽媽願不願意幫她付,至少先拿到一次錢再說,不然我真的很想直接送法院去強制就好了,她不可能可以逃一輩子吧,如果以後每個月都要像討債,真的很勞心勞神
我們也不想一天就送強制執行,會等個幾天,但目前為止對方跟對方的家長完全不接電話,無法聯絡,沒有給任何理由,我想再繼續拖延只會覺得更難受好像沒有意義,畢竟我們已經從過年等到現在了,調解後也給了2個月以上時間,卻換來這種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