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新聞鄭的快速死刑真的太過別人殺人還逃跑關個幾年就出來了鄭就被槍斃掉所以以後要蓄意殺人很簡單先喝酒~~酒駕,一次喝到位喝給他盲又爽撞死他馬上去自首因為酒駕當後盾~蓄意殺人不成立(爽)法官看你主動自首有悔意搞不好少判幾年又可以殺掉幾個人可以說是最高CP
liou7364 wrote:https://youtu...(恕刪) 根據水果日報報導:"另警方在肇事車內發現一百多萬元現金及本票、帳冊等物,張男供稱車子是兩、三天前向老闆借的,錢也是老闆的。車主陳姓老闆指車上現金準備還賭債,不願說明詳情,警方已保管現金釐清"加上 張性少年,駕駛一台infinite跑旅車 (fx系列)----------------------年紀輕輕的肇事張男的經濟來源是有很大的問號?聰明人一看就知 但警方也會裝蒜裝笨 就看警方要不要挖下去 地方的檢察官要不要主動偵辦!!!!!!可是肇事張男的父親又是屏東的警察 所以最後 一百多萬元現金及本票、帳冊等物 應該查不下去!!!------------------------------------我主張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先鞭刑30次 死兩人鞭60次 其他刑罰另外算酒駕肇事致人重傷 先鞭10次最近有新聞 在新加坡有主管強姦他的女部屬 先鞭22次+12年刑期酒駕宣導多年 警方也大力掃蕩 但酒駕不斷 連年升高 真的是要鞭刑保障你我的生命!!!
soziohall wrote:我主張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先鞭刑30次 死兩人鞭60次 其他刑罰另外算酒駕肇事致人重傷 先鞭10次...(恕刪) 改成:撞傷至殘,養對方一輩子撞死人,養對方"全家"一輩子會不會實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