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gepo wrote:小弟大概犯太歲這種事...(恕刪) 您是不是有超速? 有的話還談素質? 小弟我65年次~ 以前念書時學校沒學過英打,出社會才學的!L 和 k 就在隔壁~ 有必要這樣酸警察嗎? 高素質有念書的版主!
我還是要出來幫辛苦的警務人員發個聲...罰單上面的資料內容打錯字是自古就有的老毛病...而這是內部行政人員犯的疏忽...也如同樓上所述...這類的疏忽可以申訴撤銷~~~再說...近幾年的警察...我看到的素質是持續提升...我本身有進派出所...或打電話報案過...跟10幾20年前比起來...整個感覺大相逕庭~~~態度上比以前和善且認真許多~~~
小酷林 wrote:我還是要出來幫辛苦...(恕刪) 版上的大大們都很有理性,想想後也是跟大大們說的一樣,等等打個電話去唸他們一下就算了吧,不值得為了這種事情勞心勞力,放寬心胸或許運氣會更好,多謝大家的討論。
忠貞546 wrote:小弟我65年次~ 以前念書時學校沒學過英打,出社會才學的!L 和 k 就在隔壁~ 有必要這樣酸警察嗎? 高素質有念書的版主! ...(恕刪) 正式公文 甚至是罰單這種對價關係的公文 你覺得可以用沒學過英打就合理化!?做任何工作都要順著時代進步走 你不學習就不適任而已 沒有在你幾年入行沒學電腦的 現在不學就不適任而已難道運輸公司給你FUSO開你說你只會開賓士就要公司換車給你開 你覺得公司會換掉你還是換掉車!?公家機關就是太好混 要是在私人企業你試看看合約書KEY錯 你試試支票開錯開單開成這樣的就是混而已沒什麼好說的 當然警察認真的還是大多數但少數這種混爽爽的被酸有什麼好挺的?
duke501 wrote:正式公文 甚至是罰...(恕刪) 公家機關的公文差一個字 就是擾民了如果那台超速的原兇在開快個50公里,就變成公共危險樓主莫名其妙就被扣牌+吃公共危險...你覺得這跟聊天打錯字一樣單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