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以外的地區,
繁忙的商業區通常可以看到三重違規,
店家放路霸占門口,
顧客違規停車買東西(在路霸外側,已經算並排),
然後要上下車的車輛就是雙併排,已經擋到車道了。
除非有人檢舉,否則警察不會管

如果要一切合法,就是大家都不要違規停車去買,
真能做到如此,那些店家都可以收起來了

其實台灣許多商家都依賴著顧客的違規停車在賺錢。
不違規不行嗎?對店家來說,真的不行
akka654 wrote:
違規臨停,需要以不影響交通為主,畢竟人都會貪圖個方便,這種尺度內我是可以接受的。
很多併排,停斑馬線的,影響他人進出的,都不可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