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說違規會被開單9000,因為對方龜車而逼車,逼車最高罰24000並扣照3個月卻不在意!?這不矛盾嗎?再來因為某些駕駛人,亂停到大車用車位,害大車被開單所以就可以這樣做!?坦白講,在我看來都是藉口合理化自己的違規!我常開車也遇到一些大車駕駛,切換車道跟車燈是同步的,根本不用看後方有無車輛、甚至有硬要切進中線的行為!?所以我能因此套用到全部大車身上嗎?如果那麼遵守交通規則,你也不會去逼車! 不是嗎? 雖然我也覺得龜車很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或行駛時任意突然減速、煞車,這種惡意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銀噹•馬汀 wrote:你都說違規會被開單9000...(恕刪) 大車沒停在車格當然是違規 但照片中大車車格都被小車停了 那你能說全是大車的錯嗎 因 小車把大車停車格佔滿 果 被開違規單的卻是大車(違規是事實) 我個人認為如果大車車格沒被小車停走 大車有車格不停被開單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
我討厭烏龜車尤其是否時速只有100卻站著速限110的內車道很認真當個路隊長的龜車但是時速最慢的慢車的確是應該駕駛最外線所以然我覺得你可能比較理虧最重要的是我開車超過20年了今天才知道 :::::原來危險物品限行駛於最外線那小車駕駛應該是認為自己開很慢你如果要超車直接從中線道超越即可所以對不起是我們對危險物品車輛的行駛規則不清楚
沒辦法..龜車速度高於最低速限行駛外線又沒錯..應該是對方不知道你載危險物品不能超車才不爽檢舉你...沒考過危險物品運送的應該都不清楚法規...個人覺得最低速限應該也要提高了吧!!只提高上限造成速差過大...開這麼慢就別上國道擋路才是..不過重點是..為自己好還是不能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