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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件的的交通檢舉法事,還是有殺不完的妖孽!

貼最近一個禮拜的就好,我覺得黑眼圈越來越嚴重了。




厲害!很佩服您的決心,希望您堅持下去讓交通更好,
有時開車當下心裡想著回家要檢舉,
但是回到家又懶了!
更正一下錯字,是"妖孽"。

另外,小弟百分百支持樓主!!!
幹的好!支持樓主!功德一件,加油
here_altis wrote:
四、五年來,幾乎每...(恕刪)
最近也快被這種事氣死了,可以請問一下,要怎麼檢舉?檢舉的單位和流程等?
檢舉違規就像打蟑螂一樣

不能因為蟑螂太多就不去打

不能因為違規太多就不檢舉

大家加油阿





我最喜歡檢舉改管小屁孩

因為公路總局效率超快

而且驗車超麻煩
檢舉的數量真是多阿,這也沒辦法,台灣人太自私哩,蠻多人都只為自己著想,有不少人騎車或開車都開遠燈,也不見警察取締過,遠燈連警察都會開,被我看到,回答說,不小心開到了。騎機車不知道開到遠燈,騎什麼車阿,自己車況不清,反而會造成車禍。不知道開到遠燈,這都不是藉口,是知法犯法而已。
這就是臺灣人的「貪」,從上「貪」到下!

既希望交通狀況好、人人都守規矩,卻又不希望罰單很重、警察嚴格執法。
這是什麼樣的鬼邏輯?

你以為歐洲人、美國人比較守法?放屁啦!
他們還不是搶劫、殺人、吸毒的一堆,最近才有新聞報導英國人習慣性亂丟垃圾。
但為什麼人家開車上路叫守法?因為罰得重啊!
隨便一個違規停車就罰到你哎爸叫母的,我們呢?
紅線臨停罰個 $300,會痛嗎?

執政者期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不敢得罪百姓、不想修法;
民意代表貪選票,所以要求警察不能「搶錢」;
警察機關貪省錢,所以把每個警察操得半死,所以除非被要求,也沒多的力氣自發性的積極查察違規;
民眾,更是貪。最好大家都守交通規則,又不有罰單?
貪低價,所以貨運業只好敢格數多跑幾趟...
客運業者貪便宜,所以不敢要求駕駛素質...
民眾貪方便、自私,所以違規停車、龜車佔用內線車道、上高速公路不保持最高速限...

我們除非比照國外,大幅提高違規罰金、警察嚴格執行取締,
法規修改為更完善,台灣交通才會好!

法規是個大問題!
例如說:
駕駛人的違規紀錄,應該延續到次年駕駛人要開車上路時所要保險的金額(尤其是職業駕駛);
車輛的違規紀錄,應該延續到次年車輛要開車上路時所要保險的金額(尤其是營業車輛);

又例如說:
光是個禮讓救護車,連個完善的法規都沒有!現行法規漏洞百出,又無強制力。
在國外,緊急車輛是有絕對權的!所有路上的車輛應立即靠兩側並停止、路口應淨空~
台灣呢?一堆人說台灣地小人稠、道路小?你以為紐約曼哈頓不塞啊?

所以說囉,事在人為!
臺灣,因為人人都不想當壞人,人人都不想得罪人,所以沒一件是做得好。

小豬翔 wrote:
我曾經在台東看過,有違規的車輛直接停在大馬路上下車買東西
結果後方一台警車,直接跨越雙黃線繞過去....


警察說不定是在趕赴現場.....

wetty wrote:
睜隻眼閉隻眼的執法態度,民眾看不起警察,也是剛剛好而己


就是因為警察太認真取締,才會讓違規的民眾見笑轉生氣...

你是在反諷還是自打臉嗎??

*****************************
交通3E以執法為最後手段...

駕駛人自己守法(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感謝指正。錯字已修改。


c.c.0110 wrote:
貼最近一個禮拜的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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