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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開車門造成後方騎士閃避不及--希望汽車駕駛座應改為右方


mxb758 wrote:
全世界的駕駛座都在...(恕刪)


加重罰則沒用,因為根本沒在怕,君不見酒駕罰則加重,也沒減少酒駕,甚至有增加,就連公務執法警察也酒駕,因為台灣人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有錢最大
專業客製無人空拍機
重點是轉頭看.......
頭轉了 還會害到人 我也認了.....
改右駕.....會不會想太多了.....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恕刪)


想太多

這是人的問題......

駕駛者腦袋有沒有問題的問題
我的想法是把車門開關變成兩段式開啟
門把開到第一段時,會發出警告聲,用來提醒開車門的人
skyps2 wrote:
很遺憾又發生這樣的悲...(恕刪)


這純粹是駕駛的道德跟禮儀在水準以下造成的。

前幾個禮拜有親戚從美國加州回來,開車載他出去玩,他一路都說大部分台灣駕駛的道德跟禮儀真的很低,說難聽一點跟大陸沒兩樣了。
真是好主意!!改成這樣設計駕駛人真的會減少類似事故的發生!!

因為都改成副駕發生事故了~~~

雖的還是騎機車的朋友,違規臨停才是最大的問題吧~~~
這跟改哪一方無關⋯⋯重點在於教育及罰則,但是要抓這種人,警察還是會選抓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比較快
駕駛座的車門門把上設置一個指紋辨識,

以右手手指來碰觸再加上左手去拉動門的開關才能開啟車門..

這樣能迫使駕駛人非得左轉身開門不可..

藉以提醒駕駛人開門前能向左後方查看是否有來車,

而且一開門時開門的幅度也不致於太大, 也有助於讓後車產生警覺!


一樣的笑容 wrote:
我的想法是把車門開關...(恕刪)


安全帶警示(閃燈+叮咚)都會有人用安全帶插銷去騙電腦了

你說的這種更會有人去作

為了自己方便而不去尊重他人的....除了加重刑責

沒有其他好辦法了

只有當自身的利益受到限制時,才會有時間思考~Why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一切都是人的問題
這種渾蛋駕駛何其多
重點是,害人致死,他還狡辯說門只開一點而已
如果真要問
引進鞭刑就解決了
開門致死者
每月鞭三
連鞭一年
我看他阿嬤都不敢再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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