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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討論] 影片檢舉紅燈使用手機不罰

崇德路與太原路口,這是第二分局轄區,上個月在附近也檢舉過一件,
該車在我等紅燈時由後方跨越雙黃線停在斑馬線上,又拿出手機撥號
並放在耳邊,就分開檢舉逆向行駛與紅燈超越停止線及使用手持行動
電話,都有開單.



下面這一件是汽車,駕駛沒關窗在看LINE,我的望遠鏡頭拍得很清楚.

很好奇,像我每天都把6+開音樂後,倒插進安全帽跟臉的縫
直接夾住,邊騎邊聽歌....

這樣怎麼算???

這問題困擾我非常久了XD
大家好
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第1項第2款,檢舉未裝照後鏡。
雖然我也認為紅燈看手機應該可以"排外"不罰

但光是沒有裝後照鏡就一定好好檢舉...這車主肯定也沒在注意甚麼交通安全

(甚麼!? 你說他只是剛剛後照鏡撞掉了~正在去機車行買後照鏡的路上?! 這樣也要檢舉?!)

Daddy Style wrote:
真的經常會遇到摩托...(恕刪)


再怎麼說那也是個人的違規行為,用不著詛咒到人家的全家人吧!

重殼蝸牛 wrote:
再怎麼說那也是個人的...(恕刪)


社會邊緣人吧 哈哈哈
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也應該要罰! 害人又害己!!!
重殼蝸牛 wrote:
再怎麼說那也是個人的...(恕刪)



這麽偏激的人不用預防性雞鴨嗎
好可怕哦哦哦哦哦
有時看到有人這樣安全帽裡夾著手機
常在想有甚麼電話那麼急 一定要這樣接
原來是在聽音樂啊
這樣電磁波蒸腦有比較好聽嗎?XD

一杯綠茶 wrote:
很好奇,像我每天都把6+開音樂後,倒插進安全帽跟臉的縫
直接夾住,邊騎邊聽歌....

這樣怎麼算???
..(恕刪)
這篇文章受用了!先把它收藏起來,算是學到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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