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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交通法規的問題

很久之前總統府前面是禁行機車的
我從台北車站方向騎過去 ,
然後就看到警察/憲兵跟我行注目禮 , 由左到右目送我騎過去 ,
到最後一個警察攔我下來 , 問我不知道這邊禁行機車嗎 ?
跟我要證件 ,
我邊說,我新竹人,不知道這邊禁行機車 , 一邊拿證件給警察
警察看了看 , 就說下次要注意點...然後就讓我走了....

其實有時候配合警察或許能逃過一劫 ,
跟警察硬碰硬 , 只能說要小心點.....
法規未設立待轉標誌的路口機車不能待轉
但警察也知道這個規定很擾民,多半會網開一面
記得多年前載我女友騎在內湖某處人車很少的街道上
且當時已經很晚了
當時也路口並沒劃設待轉區
所以我直接左轉了
然後也被攔了下來
一樣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解釋著說這裡並沒有劃設待轉區啊
可是卻被員警告知凡是左轉皆要待轉.......

當時真的不知道
只好鼻子摸摸就收下單子了
stoneli wrote:
不知問題打在這個分...(恕刪)

前面有迴轉道可以迴轉,

或是走到下個路口,右轉、右轉、再右轉。
這不是警察故意在刁難機車騎士,是政府在惡搞機車騎士,設一個模糊地帶要機車騎士自行判斷,判斷錯了再來懲罰你。
還有機慢車優先道過了一個路口變右轉專用道的,允許汽車從機慢車優先道左邊右轉的,亂七八糟難怪台灣的交通不會變好。
有時候路況不熟真的很麻煩,一下子要待轉,一下子不用。很容易造成困擾!
警察查驗證件就配合就好了,若被開罰不服也可循管道申訴,不然像昨天新聞跟警察發生口角推擠,最後又多條妨礙公務得不償失
於法有據,道交的「未依交通規則」,

不過我印象,幾百而已吧!

通常最重3000以下的,警察通常不會開,

違反禁制類的都可以罰,

其中「違反禁制號誌」好像最重5400,

所以闖紅燈、未待轉,最高可到5400,

但是通常警察都開600~1800,尤其你又配合又求情!

(違反禁制號誌是一定要開的喔!)

警察看證件也是必要處置(只是臺灣人會以為要開單)

警察先找你聊聊天吧

路上很多莫名其妙的

我也是有次被攔下來也不知道原因

但原則好好跟他們溝通應該不會被為難
關於標誌標線的事情,小弟以前有遇過一次。

事由是因為某個不熟的小巷子入口的地上有畫停止線(就是你到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的那條粗粗的),可是只有畫在對向車道的路面,所以我直覺的認為這是雙向道,等我出了巷口警察就在等了....他說我逆向,回頭走去巷子入口看的確不明顯處有個禁止進入的標誌。

因為警察只負責舉發,所以當我那次遇到的是標誌標線有衝突的狀況時,那個警察還是選擇開單,但是我事後去申訴是成功撤銷罰單。

記憶中,當時查詢的結果是標誌標線同樣有效力,除非標誌標線發生衝突。所以以您的案例中所衍生的一個問題"有兩段標誌但地上無畫格子"來看,個人是建議還是兩段比較保險。

我心想戒菸,無奈香煙常在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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