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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檢舉某案失敗...請指正!

就我檢舉過得來說

雙北

台北市 工作效率最佳 約 6~14天

新北 目前第一件成案 等了22天(以上都含假日)

想請教 有人成功檢舉過 汽車占用機車停等區?

是要 紅燈前 未駛入 + 紅燈後 駛入的照片?

目前檢舉過一例

但是因為在後放還稍遠 只附上影片(遠處車牌不清楚) 貼近後才照到車牌的的影片檔

還未收到告發通知

walter3653 wrote:
而且該車壓雙黃線明顯

我的經驗是:汽車要「四個輪子」都逆向,交通隊才會開
台北市警局算效率高的, 尤其是紅線違規停車
基本上送出後一個星期內絕對會有下文

之前家裡附近紅線違規停車超誇張
檢舉了兩三次後收斂很多.
無雙白線的還是會舉發喔,舉發的法條如下:
第48條第1項第02款第01目 -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所以保險起見請看到單獨的左 or 右轉標誌,請打方向燈慢慢變換車道,
或是禮讓直行車道車輛通過後再前進比較好.

我要向你學習,我們社區門口超亂的。

/h,n wrote:
台北市警局算效率高...(恕刪)
文山一分局周振能對不對

他真的是很保守 很保守 很保守

(太重要所以說三次)

別人不開的他一定不開,別人能開的他也不一定能開

打電話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他會解釋到你無話可說

我被他打回票很多次了

還有一次是公車闖紅燈,明擺的鐵證

結果他老兄不開 因為沒照到公車前輪

超越停止線的畫面

我在公車正後方 根本不可能照到

但是類似的案件在別的行政區就會開單

所以現在只要是文山一的業務 我都兢兢業業

很怕他老兄 哪根筋又不對了 唉…
高雄也習慣吃案駁回,
還要你附上原始影片。

交通會亂會死人不是沒有原因

一天到晚都在網路上RIP,只會事後哀悼,

一堆人不守法根本不值得同情
Sagrado
briyen wrote:
文山一分局周振能對不對

他真的是很保守 很保守 很保守

(太重要所以說三次)

別人不開的他一定不開,別人能開的他也不一定能開

打電話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他會解釋到你無話可說

我被他打回票很多次了

還有一次是公車闖紅燈,明擺的鐵證

結果他老兄不開 因為沒照到公車前輪

超越停止線的畫面

我在公車正後方 根本不可能照到

但是類似的案件在別的行政區就會開單

所以現在只要是文山一的業務 我都兢兢業業

很怕他老兄 哪根筋又不對了 唉…


這種事證這麼明顯都不開,應該可以投訴政風處才對(有錯請指正)

以我的經驗,內湖,大同,中山,中正一,有明確沒被打槍過的

還有就算被打槍,我不會浪費時間打給他跟他灰...直接多檢舉幾件過去(他就有做不完的事,他還是要看完之後再回復你)
沒有雙白線,還是違規會舉發!

我檢舉至少成功100次

舉發法源為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警察會將舉發原因寫的更清楚:

例如

1. 於多車道未於最右車道右轉(檢舉直行車道右轉,舉發)

2. 於多車道未於最左車道左轉(檢舉直行車道左轉,舉發)

前題是多車道!(3線道即為多車道)

與雙白實線無關!
關於第一張照片,您所說的左彎車假若要直行一定要切進中線,因為他繼續直行勢必跟對向撞車,這是這邊道路設計不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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