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車被拖吊是否有強制罪的問題?

我住的社區之前也一直有這個問題,叫警察也只能幫你聯絡車主來移車而已,不能拖吊。你鎖他車或是把車堵在他的前面,如果你不讓他自由離開他可以告你強制罪。你告他竊占罪可能也不成立,法官可能會認為對方沒有長期竊佔停車位的故意或意圖,不符合竊占罪的要件。要告他不當得利,問題是私有停車位並沒對外收費,認定上有困難。

台灣的法律最好笑的,他讓你停不了車回不了家你連想告他都告不成,你讓他開不走回不了家他可能可以告你強制罪,做壞事的人權力比守法的人還大。

吳小胖1229 wrote:
請問一下車輛被員警...(恕刪)


道路拖車因為有法律明文規定
社區拖車?是道路嗎?如果不是道路那根本沒辦法拖
社區可以鎖車,但車主來取車時,便要將鎖打開,就不會有強制罪問題(要範例,自己找)
當然,如果是開放空間.....
網路搜尋到的文章



社區違規停車–淺談強制罪

實習律師李秋峰

一、案例

小陳住在A大樓社區,某日未將汽車停置在社區所劃之停車格內,

遭社區主委鎖車,小陳認為主委鎖車之行為,構成刑法上之強制罪,而提出刑事告訴。

本文將以上開案例,討論本案中社區主委依社區規約鎖違規車輛之行為,

是否構成強制罪。



二、法律規定與相關實務見解

(一)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最高法院85台非356判決

「按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須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

始克成立,而強暴脅迫之對象,實務上及學者通說,

皆以對『人』直接或間接施強暴脅迫為限,對『物』不包括在內

(最高法院二十二年上字第二○三七號判決參照)」



(三)最高法院28上字3650判例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


三、本文見解

淺見以為,強制罪之立法結構,乃開放性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行為係以強暴、脅迫為手段,而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為結果。

所保護之法益乃「意志決定之自由」,因此,強制罪構成要件行為的範圍為何,

應以此為中心,較為恰當。

而意志決定自由是否受妨害,固包含對行為客體有直接的強暴、脅迫行為,

尚有可能以間接的強暴、脅迫行為,例如:以小孩要挾父母。甚至以物為對象,

而達到使行為客體之意志決定自由受到影響,例如:以價值千萬的古董為質,脅迫他人。

故淺見以為,於本案例中,雖主委係鎖車,而非以車主小陳為對象,然後因為車輛被鎖,

仍可能影響到小陳的意志決定自由,故仍該當強制罪之構成要件行為。

又強制罪屬開放性開構要件,縱該當構成要件行為,仍必須正面建構其行為是否有違法性。

於本案中,社區管委員之主委,係依社區規約,執行其業務,難謂有違法性。

縱主委之構成要件行為具有違法性,惟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

主委之行為,屬刑法第21條第1項之依法令行為,阻卻違法而不罰。
這種人...

就他讓車出事的時候社區監視器剛好全部在維修

大家砲口一致不知道沒看到

警察沒證據他也只能塗牛屎
death63 wrote:
道路拖車因為有法律明文規定
社區拖車?是道路嗎?如果不是道路那根本沒辦法拖
社區可以鎖車,但車主來取車時,便要將鎖打開,就不會有強制罪問題(要範例,自己找)
當然,如果是開放空間.....
抱歉~我聽過一個案例,社區違規停車被管委會鎖車,結果車主(不知是【未注意】還是【故意】),離去時未找管委會人員開鎖便逕行開車,結果導致車輛損壞。最後,管委會被控告【毀損】、【毀損】、【毀損】(很重要所以說三次!!!)也成立了

另外,車主過來取車時,請問管委會又能如何呢? 罰款...不行、提告...也不行、拖吊...更不行,最後只能勸導

然後必須乖乖開鎖讓對方離去,下次對方依然繼續我行我素嗎?

這就是中華民國對於私有財產的保障,所以俗話常說:「佔久就是你的。」(真的有這一條喔,如果限期內未提出告訴,對方的權利就視同成立)

Welcome to Ghost Island
惡馬惡人騎
對付不要臉的人要用不要臉的方法才會有用哈哈
吳小胖1229 wrote:
請問一下車輛被員警...(恕刪)

非外來車
社區訪客亂停只能道德勸說
要上鎖或告其侵佔不易
因為受訪住戶也是所有人
而且國人有
生不入衙門
死不入地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
要主委保全去鎖車
是我也不願意

中原一點紅 wrote:
抱歉~我聽過一個案...(恕刪)


13樓有解答了,被告不一定有罪
mbljeff wrote:
非外來車社區訪客亂...(恕刪)


我都會和管委說懷疑是失竊車棄車擺放
管委會就依此懷疑報警處理
因為報案是失竊案,所以車主就會很麻煩.
這跟本無解, 法律保障錯人了
我自己就遇到我, 我們社區自己的私人車位被別人停
停不了車回不了家
叫警察來也沒用, 不構成侵占 (必須舉證長期侵占才有用)
也不能拖也不能鎖因為違法....
只能乖乖的等不然就是花錢去外面找車位

這不知道是什麼法律.......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