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鴉1234 wrote:又沒畫紅線為什麼不能停 robinking wrote:重點他是停在十字路口你不會考完駕照就忘了吧 看人家的大頭貼就説明一切了 別太強求啊台中真是個人情味濃厚的地方對了 不知道那些萬年不動的臨檢點還在嗎?沒瞎沒傻的歹徒應該都知道晚上不能走那裡還看過汽車在臨檢前100公尺急煞大迴轉,結果沒人要追上去
robinking wrote:重點他是停在十字路口你不會考完駕照就忘了吧 我這是反諷,你懂嗎?跟你說我的投訴經驗...來信內容:檢舉台中市*區***街**巷口違規停車,車號****-WH。該處雖未畫紅線,但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五十五條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該處違停情形,敬請直接予以取締,以收成效。幾天後管區回覆: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4年**月**日向本局局長信箱陳情案件查處結果答覆如下: (一)本案經檢視提供之照片檔,查證車號****-WH自小客車在本市*區**街**巷口違規停車情事,經檢視舉證資料,該處無相關禁停標示、標線,無具體違規事實,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無法據以舉發。 (二)如您發現該處仍有交通違規情事,為爭取時效,請直接撥打110或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4-********,本分局將立即指派專人前往查處。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請隨時針對交通問題提供建言,如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請不吝指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分局敬啟 承辦人:交通組警務員以上我看完回信後也覺得扯,氣得打電話去給承辦員警警說:照片裡就是沒有紅線,我們無法開單。我說:就在路口而已,目測都看得出在10公尺內警說:但沒有紅線開單就會有爭議我說:怕有爭議可以在收到檢舉後到現場檢視呀警說:我們只看照片辦事我隨後向110反應,110說請你向督察室反應所以....重點是這張照片裡並沒有紅線啊....所以....你知道我的反諷點了嗎?大人做事的邏輯跟你我是有差距的冷靜點 wrote:看人家的大頭貼就説明一切了 別太強求啊 別強求什麼?慢點回文你會看到更多冷靜點
烏鴉1234 wrote:警說:照片裡就是沒有紅線,我們無法開單。我說:就在路口而已,目測都看得出在10公尺內警說:但沒有紅線開單就會有爭議 扯!賓士違停市場路中央更扯!賓士違停市場路中央沒有違法(因為沒有紅線)還說台灣不是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