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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舉 國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一事

如果出高速公路閘道都要像你說的走到閘道口了還要注意右側車輛硬切進來,
那我可以給你拍拍手,您真內行都是到閘道口才切出來,不用管直行車輛.

放整個影片也沒有差,不過我沒有那種技術和軟體可以把車牌打馬賽克,
為了避免麻煩還是不放的好,再來我維持的距離和速度都沒有特別變化,
也沒有不讓他超車的問題,不過我想這種要開到閘道口才硬切出來的人很多,
質疑我不讓他切出來的人應該也都是這樣開車的吧.

再來,如果要切出去閘道是早就知道的事情,硬開到最後再切出來說實在也無法可管,那個是道德問題.
照推論,違規離前方20公尺然後一秒後到那個距離,那表示違規車輛離我大約5公尺的距離,
所以照推論我保持安全距離是為了讓違規車輛切進來,我還妨礙違規車輛的行駛.






另外可以用「未於匝道前 300 公尺切換到最外車道」檢舉,這個也容易成案。
若是未超過 7 天的檢舉期限,應該可以再檢舉一次吧!

BloodLust wrote:
另外可以用「未於匝...(恕刪)


原來還有這一條規則,感謝告知

2/15 的違規 2/16 檢舉,3/15 過一個月才通知不成立,
不過這個以前曾經和交通隊的談過,幾年前一個月不超過百件,
現在非假日就都超過百件的檢舉,所以時效上面可能很難再次檢舉.

BloodLust wrote:
另外可以用「未於匝道前 300 公尺切換到最外車道」檢舉,這個也容易成案。


警察會問你不到300公尺有用機器測量嗎?要是傳你上法院提得出證明嗎?接著就說證據不夠明確無法開單。


c.c.0110 wrote:
警察會問你不到300...(恕刪)

如果執意要檢舉這條,有幾個點可以參考
1.照片本身呈現的地點(可以去Google Street View比對)
2.照片中拍到的高速公路里程標示(直接證據)
3.行車紀錄器影片的GPS定位資料(可以去Google Map比對)
做足了功課節省了受理單位的負擔,他還不開就說不過去了。

我曾經檢舉路邊違停,但是路上的紅線被後一台違停的車擋住沒照到,受理員警打電話來說明因為這個原因他不能開單。
我就追加一張原地點沒有車的照片,顯示地上不只有紅線,還有消防栓,就成案了。

c.c.0110 wrote:
警察會問你不到300公尺有用機器測量嗎?要是傳你上法院提得出證明嗎?接著就說證據不夠明確無法開單。

何必測量?

沒看過300 200 100的指示牌嗎?

嗜血尤物 wrote:
應該以第二張照,檢...(恕刪)


請問大家,如圖~檢舉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車(跨越槽化線),但回復"違規事實不明確"
請問為何?小弟有誤嗎?

charlie282 wrote:
請問大家,如圖~檢...(恕刪)



你是用照片檢舉嗎? 有附 線外--->壓線---->線內三張照片?

檢舉跨越槽化線

必須要有該車在槽化線上然後四輪駛入車道的完整舉證喔

不然會有該車是故障或有臨時突發狀況

故停在槽化線上的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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