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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直行車路權>轉彎車,但是路權有其範圍限制...

我是認同BMW超速才會造成這樣的傷亡,
BMW無法避免超速造成Altis車上乘員死亡的責任。

但是樓主引用的是學者的論文內容,並非交通相關法規,
或是法院判例,法官是否會有相同的見解,還是個問題。

JENF wrote:
而且路口待彎車至少在這個距離內是要可以看出有無來車,不然道路設計有問題。


別鬧了!
如果這叫做道路設計有問題,全世界的山路通通設計有問題。

當無法看到轉彎後的狀況就是駕駛者要減速,減速到可以控制的程度,
就算是直行路段,只要無法確認前方狀況照樣要減速到可控制程度,
所以才有安全速限的規定,
而這台BMW根本沒有減速,這完全超出直行車先行的權力範圍。

vin owl wrote:
根據交通安全入口網...(恕刪)

你提到的文章內容,來自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員湯儒彥,他所說的,事前後車的關係,並不是直行車與轉彎車
http://168.motc.gov.tw/libs/getGallery.ashx?id=346&chk=43f6e4b0-cf12-487a-b819-3593f662ce0b

上路違規,開你罰單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是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誰有過路口的權力,紅綠燈說了算數。只要無人侵犯,就不會有事故發生!
就如文中所提到的:
路權持有之車輛(或人)既具有對抗其他人之法律地位,凡對其路權不當侵害,且造成路權持有人(或車)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之損失者,均應負起損害或侵害之民、刑事責任。因此,在一定時空下,路權只能歸屬一方,一旦一方取得路權,則其他人不再可以取得該時空之路權,直俟前一路權持有者之路權範圍脫離該地點,該時空之路權歸屬懸虛時,另一方始可有效取得該時空之路權,是以為道路路權在一地點或在一特定時空下,其路權之歸屬應以單一使用者為原則,以兩人(或車)以上共同持有為例外。

所以別把道路施工的規範拿來跟交通違規混淆了...
你可能誤解了,
我意思是轉彎車在待彎區時,
視野至少要可以判斷對向車道100公尺內有無來車,
若路太彎或有遮蔽物導致無法判斷,
就要有左轉燈,
不然怎麼轉彎。




eagleeagle wrote:
別鬧了!
如果這叫做...(恕刪)

vin owl wrote:
根據交通安全入口網可...(恕刪)


5分奉上~

那些支持超速車的執行路權最大的,我希望萬一他們言行一致,遇到大貨車左轉時,也能這麼堅持...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上路違規,開你罰單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是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誰有過路口的權力,紅綠燈說了算數。只要無人侵犯,就不會有事故發生!
就如文中所提到的:
路權持有之車輛(或人)既具有對抗其他人之法律地位,凡對其路權不當侵害,且造成路權持有人(或車)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之損失者,均應負起損害或侵害之民、刑事責任。因此,在一定時空下,路權只能歸屬一方,一旦一方取得路權,則其他人不再可以取得該時空之路權,直俟前一路權持有者之路權範圍脫離該地點,該時空之路權歸屬懸虛時,另一方始可有效取得該時空之路權,是以為道路路權在一地點或在一特定時空下,其路權之歸屬應以單一使用者為原則,以兩人(或車)以上共同持有為例外。...(恕刪)


但是車速過快卻會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例如: 前方車開50KM, 後方車開200KM, 當後方車快速接近後並撞擊, 就會產生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又如: 前方車有故障, 也正常放置故障標誌, 後方車以200KM速度接近撞擊, 還是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所以嚴重超速是可能會侵犯前方車的路權的, 也就是後方車可能在此狀況下(侵犯前方車的路權)是沒有路權可言



JENF wrote:
我意思是轉彎車在待彎區時,
視野至少要可以判斷對向車道100公尺內有無來車,...(恕刪)


你確定100公尺內無來車就能轉彎嗎??? 對方在200公尺外以150KM速度過來, 100公尺真的夠??

maxsanta wrote:
但是車速過快卻會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例如: 前方車開50KM, 後方車開200KM, 當後方車快速接近後並撞擊, 就會產生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又如: 前方車有故障, 也正常放置故障標誌, 後方車以200KM速度接近撞擊, 還是侵犯前方車的路權
所以嚴重超速是可能會侵犯前方車的路權的, 也就是後方車可能在此狀況下(侵犯前方車的路權)是沒有路權可言

同車道之下,後車本來就不能撞前車,這與有沒有超速沒有關係
道路上面的限速其實是有根據的,今天這條路會限速六十公里就是說如果按照這個速度正常行駛,當發生狀況時可以反應的時間比較充足,就算有事故產生應該也能將傷亡降到最低,不過如果遇到三寶就比較難講了.
那些強調直行車路權無限大的
哪天遇到砂石車在路口準備左轉,請一樣保持速度不減速直接衝過去吧!


ianjasontw wrote:
這裡果然是台灣~~...(恕刪)


對啊 葉少爺應該無罪的 是路人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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