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這一段話,說的更簡...(恕刪) 沒有錯,您點出迴轉問題所在了,想要迴轉的車輛盡量在十字路口處迴轉,這擺明就是看到樓主想要迴轉而機車閃不及撞上,直行車有絕對路權,包含機車若像樓主一樣迴轉,而你撞上他,他就有錯
m0m0m0x wrote:不好意思我一開始看錯重點了,樓主要表示的應該是「機車逆向行駛」才造成回車被撞到的問題這太專業了...就交給警方吧 逆向的永遠是別人!貼著道路中心的分隔線迴轉,對象空間又不夠時,該怎麼轉?對向空間夠時,又是怎麼轉?迴轉半徑長什麼樣子?嗯!剩下的就別講太多了,有開過車的一定知道答案,機車倒底有沒有逆向?答案也呼之欲出吧!
mbljeff wrote:黃線迴轉 分隔雙向車道的線都是黃線,分隔同向車道的線才是白線,這不是常識嗎?重點是虛線可以跨越,雙實線不可跨越,這些都是基本的交通規則。從照片看來,迴轉處是虛線,因此這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迴轉前是否確認後方有無車輛,看來很可能是沒有。維浚 wrote:我回轉已經轉到對面車道了、結果被直行的機車撞到後方、爾且他撞到我的點以經在對面車道了 除非樓主在被撞後有倒車,否則依照片看來撞擊點幾乎就在分隔線上,加上慣性考量,實際發生撞擊的位置應該還沒到對向車道,那位機車騎士應是看到汽車左彎才向左閃避,非逆向行駛。
怎麼看就是路邊迴轉啊,這種迴轉最要不得,好好的直行機車,怎麼都想不到路邊會有車子跑出來橫越整個車道,為了閃避只好閃到對向車道沒想到還是煞車不及撞上,機車咬死這點汽車就沒輒了,汽車駕駛還是趕快去跟機車和解吧,不然機車駕駛到時候來個頸椎骨折,還是哪裡挫傷之類的,就準備過失傷害前科上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