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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遭小客車惡意剪線攔車,還下車抓人,請問有甚麼罰則嗎?


吳小胖1229 wrote:
攔車有二種罪可以提告
一種是自已可以提告強制罪,告訴乃論
另一種公共危險罪,公訴罪,警方可以提告,你只要提供証據(行車記錄器)就好了


感謝您的意見,再請教您一下,若我沒有行車紀錄器,能要求警方調閱路邊的監視紀錄嗎?
既然是公訴罪,提供證據的責任是我還是警方呢?

whathell wrote:
光看內容那個所做所...(恕刪)

的確是很奇怪,他說我以及被撞的那個人,都是徵信社派來跟他的,
徵信社的手法就是派出一台一台的機車輪流跟,問題是現場的人沒一個我認識的...

davis0725 wrote:
其實應該配合被撞騎士當下補對方一刀
攔車是強制罪
不管成不成立
反正還有附近監視器可以調...(恕刪)


這點我當下就已經說明了,也有詢問要不要做筆錄,
但員警大致詢問我人車有沒有損傷,我們沒有受到甚麼損害,
也沒被撞,所以員警就要我們先離開,我不知道這程序對不對,
我們是去報案的,但卻沒有做到筆錄,就被打發走了
機車上會有對方的指紋可以當佐證。
看你的描述八成是吸毒吸到神智不清與妄想症。
相信私法制才比較有用比較快
自己的法--自己執刑
等司法?
等到天荒地老吧
台灣路上到處都是這種人
而且守法公民很快就會知道誰比較受司法保護。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吳小胖1229 wrote:
攔車有二種罪可以提...(恕刪)


好像還有妨礙自由?
類似的事情遇到過兩次,

一次是開得好好的,前頭的貨車突然被另一輛車剪車急停,全線都緊急剎車。接下來就看戲了,我的位置最前排,聲光效果最好。

A車下來四五個人,球棒、木棒、鐵條、反正啥都有,直接從B車的駕駛座把人拖下來,真的是用拖的,直接拖上A車。A車一員直接上B車駕駛座。然後二車就開走了。

前後可能沒有30秒。哇塞,真的是看電影。
原來台灣當街擄人早就熟練到這個樣子,這次算長知識。

另一次比較衰,自己在裏頭演給別人看。
騎機車吃消夜,在大街上被武士刀剪車。衰到爆炸就是這樣,被嚇到快挫賽,還被嗆「跑三小」,剛出店才沒10個店面,我啊知道自己跑三小?
騎這輛20年份小50女用買菜車我是要跑三小?問這問題林北是要怎麼答?
武士刀一直嗆「跑三小」,人越聚越多,武士刀上車離去前還嗆一句「攔車叫你停就停,靠腰跑三小」。

轉一個彎就警局,報警也沒結果,說可能遇到吸毒吸壞腦子的。

別問我怎麼沒記車號,塞都快嚇出來了哪還記得看車號。

結論。
台灣治安算不錯,但有一票人的生活圈和善良老百姓是平行的,偶爾錯線時就自求多福。
我們繳稅組織政府的目的是服務企業,從來沒說是為了安居立業,這點有想通就不會多抱怨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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