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l527 wrote:感覺,弄錯了。道處48條1項6款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或 道安102條1項7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沒錯啊是你沒搞清楚你說的法條適用何種情形...
黃色小鸭 wrote: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恕刪) 或許吧。只是認為,這起事故中,B車若與北向南行駛車輛發生事故,则適用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當B車要進入南向北車道而與A車發生事故,就是轉彎車與直行車的部分了。淺見,看看就好。希望事主圓滿解決。你也新年快樂。
凹咖a wrote:所以這位前輩是覺得我的摔車跟她脫離不了關係囉? 因果關係,依實際狀況判斷凹咖a wrote:因我剛經過那綠燈,立刻向她按喇叭示警(兩聲),結果對方執意不讓我,硬是左轉出來(此處無交通號誌),我當下被她嚇到所以急煞而導致摔車雷殘(無碰撞擦撞到她的車) 依樓主說法,對方是有責任的如果有行車記錄,比較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