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真的沒必要為這種小錢小事到處樹敵
況且對方有本事拿到政府工程
真的狠起來 您應該是鬥不過他們的
或許您現在的總財產就這一台摩托車
但當您幾年之後的總財產不只這一台摩托車時
就會覺得懊悔當初為何要這麼想不開了
若幾年後依然想不開...就要檢討您這幾年怎麼都沒有進步了
我曾經去加油站加油
因為當時車輛很多 員工都很忙
加油站的老闆也下來幫忙
但他好像不太熟
油槍就直接敲到我的車刮傷
但我看了一眼就說: 沒關係,我用奇異筆塗起來就好
當下化解了尷尬
他也很驚訝的說: 你這種車(保時捷)竟然要用奇異筆塗就好??
當然後續他還是堅持要幫我處理留電話給我
但我也是堅持一點小傷沒關係
最後就跟這加油站的老闆成忘年之交
之後也介紹了幾個賺錢的case給我
所以....
出來社會
真的沒必要什麼事情都要爭到贏
思考一下吧!
Frederick.P wrote:
其實拖吊場只要一句...(恕刪)
其實車主只要一句話就可以讓拖吊場無言了: 請問你們如何舉證不是在拖吊前被破壞的???
你確定不是停路邊拖吊機車時刮到??
你確定不是拖吊之前沒注意到的傷??
你確定有證據證明刮傷不是因拖吊而產生??
我可以合理懷疑你沒證據故意不想負責..
轎車拖吊前都會先拍照,
如果剛好畫面裡有位損傷前的照片,那還可以申訴一下...
但是機車............
沒拍到損傷前,你倒是想想怎麼證明是不是拖吊時發生的損傷.....附近店家的監視器畫面....
或是拖吊場的監視畫面(應該拿不到)...
否則只是聽拖吊場單方面說法及抱怨
很難讓人信服...包括申訴也很難判定...
而且你這篇的文字,
當時的拖吊司機,如果看到也追究,
你也不是完全不會有事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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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法院而已,車也是司機拖吊的,除非他能舉證車主完全在唬爛,否則兩邊證據皆不足的情況下,我是不太相信法官會判車主有罪。
指控別人時,的確要是負舉證責任,但被指控的一方,最好也是把有利自己的證據找齊,否則沒完沒了。
告人的樂趣不在輸贏,是在讓對方有跑不完的法院,尤其是對方也提不出有利於自己證據的時候,你要法官怎麼判?
被告的一方也想一次搞定,沒人會想要去那聽原告人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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