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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與吉峰路口待轉區改善實例分享

billlions wrote:
大約去年底開始轉戰...(恕刪)


不得不說. 樓主真是個好人

有您真好...想說前些天經過...怎麼地上的標線...變了

yoshifumi wrote:
快車、慢車是人在控制!?所以換句話說四輪也是有慢車!
那是不是應該也要待轉?

其實先進國的甚至於開發中國家的交通思維都比台灣先進!
機車是機動車輛不是慢車!
所以管理上不應該相提並論!

台灣的汽機車分流造成問題一堆!
就像本來很單純的路口動線搞得混亂,要用很多不同的標線/號誌多花很多成本和浪費所有用路人的時間!
只為了達成錯誤的汽機車分流政策!
也不見交通安全有所提升! ...(恕刪)


我不是要跟您爭論解釋名詞的問題!

就您說的名詞認定我沒意見。

換句話來說我要講的所謂慢車就是類似後段班駕駛,直接講三寶也可以啦!

台灣整體駕駛沒有一定程度以上怎麼造就汽機車無差異不分流的利基環境!

可以,有這樣的環境然後把台灣駕駛丟進去,然後痛很久政府不插手讓駕駛自然淘汰物競天擇,最後就自然成就這種環境下的產物(駕駛)!

真理之手 wrote:
如果所有假設都要建立在機車駕駛左右轉一定會連續跨越車道

那請問我是否也可以對所有汽車駕駛作此假設

而要求所有開車不得直接轉彎

再一次重申 兩段式待轉只是有需要而非必要的制度

不管再多假設性問題去強調機車必需待轉

那都在自欺欺人

既然你說機車有強制兩段式待轉的必要性

那我想問你這兩個路口 真的要待轉嗎

案例一 高雄風山自由路接三多一路

案例二 高雄風山鳳南一路

先看案例一

自由接三多路口 是雙線接四線 而且下個路口是Y字路口

只因為內線是禁行機車 所以機車在這裡往三多路必須要靠右在建軍路口待轉

這樣一來機車就必須從中線連切兩線到外側才能銜到建軍路口

而且這裏又是高雄市公車建軍站的出站口

請問這樣的待轉路線必要性在哪?

第二鳳南路這裏也是一個Y字路口 雖然無禁行機車字樣 但是有機車兩段式號誌

所以必須在路邊待轉

請問這樣真的有待轉的必要性嗎

像這樣的Y字路跟T字路機車要強制待轉例子高雄還有一大推.(恕刪)


就跟我現在說你假設一定不會連續跨車道嗎?當然不是這樣去揣測你的想法啊!
你都在下面這棟樓回覆過了,怎麼還沒看清楚我29樓內容裡面我的用意呢!
禁止機車道#29
我的想法是怎樣安全怎樣轉,有看過我舊文也會知道,保留待轉的功能造就左轉時的多樣選擇性!
行車路線接近內側直接轉安全就直接轉,路線靠外側就利用兩段式左轉。
怎麼還會認為我一心執意任何情況只有兩段式的選擇呢?怎麼一直兩段式我的想法呢?

針對您說的兩個地方道路狀況我無法做出正確回應,因為我沒有實際路堪路況及不同時間車流狀況,不同道路也無法完全套用單一模式!
除非道路設計、車流狀況相同,那麼透過以不同程度駕駛行駛特定路線後統計出來最佳化結果,才有機會套用在不同地點!
就跟你熟跟不熟的道路騎乘方式一定是不一樣的,或許不熟的道路放慢速度獲取增加反應時間,但相對也可能成為阻礙車流的因子!
樓主的用心,相信很多人都能感受。但畢竟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本就是一種錯誤,左轉車輛竟要先靠右集中,也是世界一絕。這種改良式待轉,希望只是過渡的產物,未來還是以左轉車輛行駛內車道轉彎為正常才對。政府機關的觀念錯太久了。

小YULI wrote:
樓主的用心,相信很多人都能感受。但畢竟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本就是一種錯誤,左轉車輛竟要先靠右集中,也是世界一絕。這種改良式待轉,希望只是過渡的產物,未來還是以左轉車輛行駛內車道轉彎為正常才對。政府機關的觀念錯太久了。

樓主的所作所為,只會讓地方政府更認為機車一定要有兩段式左轉,這樣做才是對的,因為樓主正在支持地方政府這麼做!廢除,你可能得等到猴年狗月了!
改成這樣!真的是待撞區無誤!
不熟這路段的車子,如果走最外線,到了路口
如果不是撞上去,就是要違規跨越槽化線!!!!
怎麼會有這樣的設計??
無言!!!!!!!!!!!!!!!!!!!!!
billlions wrote:
我的想法反而是不一樣,一、二線道道路或許可以這麼輕鬆辦到,但是三、四線道道路對於某些道路使用者不見得可以輕鬆做到跟著車流左轉(不插隊、鑽車、驟然變換車道.....等等)!

其實應該改為不強制。
你有空間循序換到內側的話就跟著轉。
剩餘距離不足以換到內側,或是你就是慢慢騎在外側。
你可以選擇待轉。

billlions wrote:
另外今天又突然想到,您提到機車不是慢車,或是很多人提到的白牌車可以輕鬆跟上車流的情況,問題是駕駛車輛的是人不是車載人!
所以快車、慢車是人在控制,不是車輛機械能力夠就能夠達到目的,除非是無人載具囉!

台灣的規定太智障。
是用車種定義慢車。
但車道規劃又忽視快慢車規定。
結果外側一堆快車,內側一堆慢車。
就產生了現在這種混亂景象。

回到根本。
政府根本從來都不打算重視機車使用者的駕照取得規範。
一堆根本沒有基本技術跟常識的路上跑。


感謝樓主為交通盡心力

可是從最外側左轉真的是很瞎的規定

因為台灣人不守法,一堆停車超過停止線&闖紅燈的車輛

還是取消內側禁行機車,讓左轉走內側,右轉走外側車道吧

junsport1983 wrote:
感謝樓主為交通盡心力讚讚讚

可是從最外側左轉真的是很瞎的規定

因為台灣人不守法,一堆停車超過停止線&闖紅燈的車輛

還是取消內側禁行機車,讓左轉走內側,右轉走外側車道吧.(恕刪)


加州還有中間車道左轉的設計呢!
重點是什麼呢?守法!
加州中間左轉車道及二三事

各種不同的交通作為跟措施要有效果,最最最主要的前提是遵守交通法規!

另外該處是T字路口沒有所謂需要右轉的外車車道需求,設置為左轉專用區並無不妥!當然能夠再往右退縮(如台中市台灣大道與工業區一路口)會更好!

再來就是以違規情況來評估交通措施是否得當,難免有失公平,也將寸步難行!
譬如:
1.因為會碰到闖紅燈的車輛,所以不應該這樣外側左轉!
2.因為內側危險汽車(肇事率相對高)會逼車,所以不應該內側左轉!
3.因為外側違停多,所以應該要開放禁行機車道!
4.因為內側危險汽車(肇事率相對高)會逼車,所以不該開放禁行機車道!

所以國人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規相關規定,不就是任何的交通作為將不需要特別強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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