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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原來要認定是逼車而開罰還真難

這就是台灣,法條都訂的很漂亮,但執法不嚴,之前檢舉一個惡意變換車道逼車的,結果警察大人用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開罰,但那台車是有打方向燈啊,等他來申訴就可以撤消了是吧

真理之手 wrote:
+1在怎樣他也只是...(恕刪)

影片有說明如下:

雞婆送檢舉, 浪費時間, 不過證明了逼車無罪喔~

違規地點: 國道一號汐五高架路段往北, 近環河北路出口2公里處
違規日期: 2015/11/25 10:33
違規事實內容: xxxx-ZW 該車於國道一號汐五高架路段往北, 近環河北路出口2公里處, 對於前車無保持安全距離, 近距離惡意逼迫前車.
處理進度: 處理完成
是否製單: 否
說明: 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後派發第一警察大隊汐止分­隊查處,經檢視所附採證資料,影像中並未看到兩車確切的距離,且安全距離於高速公路上­係與行速相關,無法得知該車行速,為避免往後衍生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真是讓人不悅的行為
shrek8714 wrote:
天啊原來要認定是逼...(恕刪)

ryankevwes wrote:
真是讓人不悅的行為...(恕刪)


如果有人黏我屁屁,
我一定鬆油門讓速度慢下來
讓神車搖擺一下有這麼難嗎?

難得可以欺侮一下小車,就被你們PO上網。
他沒有按喇叭,那叫逼~~~~車

所以,不成立
有人認為在超車道龜速開也不是很好嗎?

常常開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就三個車道三台車速度都一樣,是要怎麼過啊....按喇叭也不鳥你,又不能逼車,每次都開到火氣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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